【招标公告】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房屋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抚顺市
发布日期: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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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房屋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房屋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40648GC0024-000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房屋维修定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O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采购房屋维修服务。主要用途是全行营业办公用房维修维护。业务应用
场景为我行各类办公营业用房。采购结果适用范围是抚顺分行,使用范围是抚顺分行及辖属
一级支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房屋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房屋维修定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合法性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1.2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未被“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年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诚信要求:
2.1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
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3.公正性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
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4.1具有有效期内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以上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能力要求
5.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
负数;
5.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5.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
(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服务能力要求
6.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6.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7.其他要求:
7.1.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7.2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6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0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需携带(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将以上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bb@gzxmgl.com
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七、其他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招标
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房屋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2、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3、招标人地址:新抚区东七路4号
4、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本次招标服务内容为:本项目拟采购房屋维修服务。主要用途是全行营业办公用房维修
维护。业务应用场景为我行各类办公营业用房。采购结果适用范围是抚顺分行,使用范围是
抚顺分行及辖属一级支行。(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合法性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1.2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未被“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年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诚信要求:
2.1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
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3.公正性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
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4.1具有有效期内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以上等)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能力要求
5.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
负数;
5.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5.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
(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服务能力要求
6.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6.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7.其他要求:
7.1.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7.2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及递交
3.1.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
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要求:投标单位需携带(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将以上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bb@gzxmgl.com
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
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0月18日上午9:30分前递交至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
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迟到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4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东北新闻网http://www.nen.com.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地 址:新抚区东七路4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bb@gzxmgl.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拢末):构海丁、肇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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