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房屋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抚顺市 发布日期: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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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抚顺市 采购单位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房屋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房屋维修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40648GC0024-0004)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房屋维修定点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O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采购房屋维修服务。主要用途是全行营业办公用房维修维护。业务应用 场景为我行各类办公营业用房。采购结果适用范围是抚顺分行,使用范围是抚顺分行及辖属 一级支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房屋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房屋维修定点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合法性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1.2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未被“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年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诚信要求: 2.1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 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3.公正性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 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4.1具有有效期内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以上等)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能力要求 5.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 负数; 5.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5.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 (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服务能力要求 6.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6.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7.其他要求: 7.1.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7.2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6日08时30分到2024年10月09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投标单位需携带(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将以上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bb@gzxmgl.com 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纸质文 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七、其他 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招标 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抚顺分行房屋维修定点采购项目 2、招标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3、招标人地址:新抚区东七路4号 4、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本次招标服务内容为:本项目拟采购房屋维修服务。主要用途是全行营业办公用房维修 维护。业务应用场景为我行各类办公营业用房。采购结果适用范围是抚顺分行,使用范围是 抚顺分行及辖属一级支行。(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和第五章)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合法性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 (法人、自然人、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1.2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查询记录,未被“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年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诚信要求: 2.1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 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3.公正性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 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2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4.1具有有效期内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以上等)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财务能力要求 5.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经第三方审计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 负数; 5.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5.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的证明。 (如依法免税的,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服务能力要求 6.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所在区域; 6.2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7.其他要求: 7.1.供应商应具备工行(县级)及以上机构的配送能力; 7.2具备与项目需求相称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招标文件的领取及递交 3.1.招标文件购买: (1)发售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 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报名要求:投标单位需携带(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将以上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bb@gzxmgl.com 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 3.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向招标机构交纳<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 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3投标文件应于2024年10月18日上午9:30分前递交至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沈 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迟到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3.4开标方式:现场纸质开标。 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东北新闻网http://www.nen.com.cn/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 地 址:新抚区东七路4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国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二路10号10门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bb@gzxmgl.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拢末):构海丁、肇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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