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连山区段京哈高速公路运输便道施工通道维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4-09-27
【招标公告】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连山区段京哈高速公路运输便道施工通道维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 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连山区段京哈高速公路运输便道施工通道维修一标段、二标 段、三标段、四标段、五标段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21140049633030
项目地址 | 葫芦岛市连山区 | 招标人 |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
项目名称 | 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 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 | 项目编号 | 202421140049633030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其他资金 100.00%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总投资 | 309881.47456 万元 | 标段(包)数量 | 5 |
项目规模 | 京哈高速绥中(冀辽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为新建九门口复线段顺接原路改扩建段,全长 238.029公里。其中,新建九门口复线起自绥中县九门口(冀辽界),止于既有京哈高速前所 枢纽互通,长15.962公里;利用既有京哈高速改扩建段起自前所枢纽互通,沿既有高速公路 改扩建,经兴城市、葫芦岛市、锦州市、凌海市,止于盘山县盘锦枢纽互通,接京哈高速盘 锦至沈阳段,长222. 067公里。与九门口复线并行的既有京哈高速冀辽界至前所互通段长 8.630公里。九门口复线新建九门口、前所(枢纽)2处互通立交。既有京哈高速冀辽界至终 点段政扩建东戴河、前卫、绥中、沙后所、兴城、元台子(枢纽)、葫芦岛、葫芦岛东、南 票、锦州、松山(枢纽)、锦州东、明字屯(枢纽)、凌海、光辉、盘锦(枢纽)等16处互通立 交,新建打渔山互通立交。 |
一标段 |
标段(包)名称 | 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 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连山区段 京哈高速公路运输便道施工通道维修 一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202421140049633030001 |
标段(包)性质 |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施工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
标段(包)质量 要求 | 合格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包含沥青道路维修改造及配套安全设施安装等,计 8.14 公里/1 条线为塔老线 |
投标保证金 | 6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 开始/开工 日期 | 2024-10-25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结 束/竣工 日期 | 2025-08-29 |
项目负责人资格 条件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 |
标段(包)估算价 | 606.71 万元 | 标段(包)文件售价 | 0 元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 47-1 号) |
二标段 |
标段(包)名称 | 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 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连山区段 京哈高速公路运输便道施工通道维修 二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202421140049633030002 |
标段(包)性质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施工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
标段(包)质量 要求 | 合格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包含沥青道路、水泥混凝土道路维修改造及配套安全设施安装等,计 6.137 公里/1 条线 为下仁线 |
投标保证金 | 3.7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 开始/开工 日期 | 2024-10-25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结 束/竣工 日期 | 2025-08-29 |
项目负责人资格 条件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 |
标段(包)估算价 | 378.55 万元 | 标段(包)文件售价 | 0 元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 47-1 号) |
三标段 |
标段(包)名称 | 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 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连山区段 京哈高速公路运输便道施工通道维修 三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202421140049633030003 |
标段(包)性质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施工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
标段(包)质量 要求 | 合格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包含沥青道路、水泥混凝土道路维修改造及配套安全设施安装等,计 7.847 公里/3 条线 为塔常线、常泉线、常李线、 |
投标保证金 | 3.5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 开始/开工 日期 | 2024-10-25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结 束/竣工 日期 | 2025-08-29 |
项目负责人资格 条件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 |
标段(包)估算价 | 356.42 万元 | 标段(包)文件售价 | 0 元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 47-1 号) |
四标段 |
标段(包)名称 | 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 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连山区段 京哈高速公路运输便道施工通道维修 四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202421140049633030004 |
标段(包)性质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施工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
标段(包)质量 要求 | 合格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包含沥青道路、水泥混凝土道路维修改造及配套安全设施安装等,计 7.165 公里/4 条线 为红排线、潘张线、化寺线、周西线 |
投标保证金 | 3.3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 开始/开工 日期 | 2024-10-25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结 束/竣工 日期 | 2025-08-29 |
项目负责人资格 条件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 |
标段(包)估算价 | 338.33 万元 | 标段(包)文件售价 | 0 元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 47-1 号) |
五标段 |
标段(包)名称 | 京哈国家高速公路辽宁省绥中(冀辽 界)至盘锦段改扩建工程—连山区段 京哈高速公路运输便道施工通道维修 五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202421140049633030005 |
标段(包)性质 |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 标段(包)内容 | 施工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公路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 |
标段(包)质量 要求 | 合格 |
标段(包)招标范围 | 包含沥青道路、水泥混凝土道路维修改造及配套安全设施安装等,计 8.274 公里/3 条线 为团柳线、新营线、团季线 |
投标保证金 | 3.8 万元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保函、电汇、现金、银行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 开始/开工 日期 | 2024-10-25 | 标段(包)供货 /服务/特许经营结 束/竣工 日期 | 2025-08-29 |
项目负责人资格 条件 | <二级注册建造师·公路工程及以上> |
标段(包)估算价 | 382.97 万元 | 标段(包)文件售价 | 0 元 |
标段(包)开标地点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葫芦岛市高新园区高新五路 47-1 号)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不接受 | 联合体 投标要求 | 无 |
是否兼投 | 是 | 是否兼中 | 否 |
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 | 2024-09-26 12:00至 2024-09-30 17:00 | 招标文件获取方 式 | 网上获取 |
招标文件获取地 址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按照相关程序自行 下载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 2024-10-17 09: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 法 | 网上递交 |
递交地址 |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hldggzyjyzx.com.cn/)上传至指定栏目 |
开标时间 | 2024-10-17 09:00 | 开标方式 | 现场电子开标 |
开标方式描述 | 网络递交投标文件,递交至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hldggzyjyzx.com.cn/)指定栏目, 开标时需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在开标现场 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 |
评标办法 | 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办法 |
发布媒介 |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关于保证金的 特殊说明 |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 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 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 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 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
其他公告内容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监督部门 |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局 | 项目来源 |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监督部门联系人 | 王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0429-3115536 |
招标人 | 葫芦岛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 邮箱 | hldglyh@163.com |
地址 |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21号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邮箱 | hldzbgs@163.com |
地址 |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辰家园小区 4 号楼 02 门市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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