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外科创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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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外科创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外科创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的竟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NHY2024-CS015)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葫芦岛市
一、招标条件
本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外科创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人民币260,240.30元,招标人为葫芦
岛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人民币260,240.3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外科创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外科创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②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建
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25日 08时30分到2024年09月30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纟限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15号
联系人:***
电 话:1337290579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
联系人: 孙晶玲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负献疼小衫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外科创伤中
心改造工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外科创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项目编号:
LNHY2024-CS015)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获
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Y2024-CS015
项目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外科创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连山院区外科创伤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60,240.3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60,240.30元
采购需求:连山院区外科创伤中心改造工程,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
程、水暖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
程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
: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08曰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
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
文件的无需提供);
(4)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5)项目负责人证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中心医院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连山大街1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星路3-3号楼F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lnhyzb@163.com
开户行:营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辽宁和易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78801000008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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