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大连金普新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金风路(玉露街至和平路路段)、八一路(金东路至金风路路段)市政配套工程勘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勘察
【招标结果】大连金普新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金风路(玉露街至和平路路段)、八一路(金东路至金风路路段)市政配套工程勘测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勘察: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大连弘应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大连金普新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金风路(玉露街至和平路路段)、八一路(金东路至金风路路段)市政配套工程勘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辽宁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大连金普新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金风路(玉露街至和平路路段)、八一路(金东路至金风路路段)市政配套工程勘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TP002023135 | 工程名称 | 大连金普新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金风路(玉露街至和平路路段)、八一路(金东路至金风路路段)市政配套工程勘测 | ||||||||||||
标段编号 | 2******1TP00202313500***01 | 标段名称 | 大连金普新区东风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金风路(玉露街至和平路路段)、八一路(金东路至金风路路段)市政配套工程勘测 | ||||||||||||
建设单位 | 大连弘应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填报单位 | 大连晟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勘察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24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大连市·金州区 | 建设地点 | 大连金普新区光中街道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何明珠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112***0401 | -28.000000% | 20日历天 | 合格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95.85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辽宁地质海上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何明珠 | 张宝英 | |||||||||||||
注册资格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
证书编号 | AY112***0401 | AY072***0284 | |||||||||||||
投标报价 | -28.000000% | -25.000000% | |||||||||||||
工程工期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工程测量甲级; | |||||||||||||
评审得分 | 95.85 | 77.65 | |||||||||||||
企业业绩 |
|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 辽宁地质海上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辽宁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依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号文)、工程测绘收费标准(仅按本标准中勘察费收费标准计取)下浮28% 。 第二中标候选人:辽宁地质海上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报价:依据国家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号文)、工程测绘收费标准(仅按本标准中勘察费收费标准计取)下浮25% 。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