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外挂式电梯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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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辽中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外挂式电梯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外挂式电梯)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外挂式电梯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22-00063
项目名称: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外挂式电梯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0,000.00
最高限价(元):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三章 货物需求
本项目共计  1  个包组,包号为  001  。包组内不允许缺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保证期:1年。
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
付款比例
合同签订后,出具同比例发票
合同价款50%
供货完成,并验收合格,出具同比例发票
合同价款50%
满足付款条件后应即时付款,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货物清单
包 组 号:001
包组名称: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检察院采购外挂式电梯
采购货物清单:
产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外挂式电梯
一、客梯技术性能要求
电梯规格参数表
基本规格
 
电梯梯号:L1
电梯名称:客梯(无机房)
载重:1000kg
速度:1m/s
服务层站:9/8/8 
层高:-F1:3570mm;F1:3900mm;F2:3550mm;F3:3550mm;F4:3550mm;
F5:3550mm;F6:3550mm;F7:3550mm;F8:3550mm;
曳引机:交流永磁同步无齿轮,允许电压波动范围达±20%,防护等级IP41
控制方式:单控
操作系统:全电脑全集选方式
控制系统:模块化电脑软件控制系统,串行传输通讯网络系统
拖动系统:交流变频变压无级调速无齿拖动系统
门机:矢量控制,允许电压波动范围达±20%,防护等级IP54
曳引机位置:井道顶部对重侧(无机房)
井道及轿厢尺寸
 
井道尺寸(宽×深): 2050mm*1950mm
轿厢尺寸(宽×深):1450mm*1650mm
轿厢高度: 不小于2400mm
开门净尺寸(宽×高):不小于 900*2100mm
井道顶层净高:4550mm
电梯底坑深度:1950mm
轿厢装潢
 
轿厢两侧壁:发纹不锈钢,不锈钢板材厚度1.2mm
轿厢后壁:发纹不锈钢,不锈钢板材厚度1.2mm
轿门材质:发纹不锈钢,不锈钢板材厚度1.2mm
光幕保护:光幕,在150束以上
照明设施:高效节能专用灯具,LED灯照明
通风设施:低噪音风机通风。
通讯设施: 电梯智能管理系统
检修设施:位于轿厢操纵箱下方
操纵盘
 
面板材料:发纹不锈钢
显示类型:17.3寸2k智慧屏
外呼
 
面板材质:所有层为发纹不锈钢面板材质
按钮类型:BR36D不锈钢盲文按钮,登记带微光高亮显示
厅门及门套
 
厅门材质:所有层发纹不锈钢
厅门类型:中分门
小门套材质:所有层为发纹不锈钢
电力提供
 
动力电源:电压:380V±7% 频率:50Hz 相数:3相5线制,零线和地线始终分开
照明电源:电压:220V频率:50Hz相数:单相
执行的主要
标准
(1)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  GB10060
(2) 《电梯技术条件》  GB/T10058
(3) 《电梯试验方法》   GB/T10059
(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T7024
(5) 《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  GB/T7025
(6) 《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GB/T7251
(7) 《建筑物的电气装置电击防护》  GB/T14821.1
(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82
(9)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10

二.基本功能要求
运行功能

 
全集选控制
满载直驶
自动返回基站
错误指令取消
楼层间距自学习

 
锁梯开关
开关门按钮
厅外、轿内开门时间分别控制
自动校正运行
关门等待取消

 
本层厅外重开门
无称重力矩补偿
末站换向预指示
司机服务
独立服务

 
安全功能

 
端站保护
故障自诊断
驱动设备过热保护
关门力矩保护
速度异常检测功能

 
接触器异常检测功能
电网异常检测功能
光幕门保护
超载报警
轿厢开、关门延时保护

 
抱闸异常检测功能
厅门自学习
安全救助功能
钢丝绳滑动自检功能
控制系统温度监测

 
特殊运行

 
防捣乱保护
自动泊梯
厅外呼梯切除开关
静态定位功能
轿顶检修

 
静音模式
语音安抚
斜线撤电流
检修零速停车
免调试功能

 
层站召唤
智能登记
智能舒适运行
开门保持时间智能调节
按钮粘连自动识别
 
人机界面、应急功能、节能功能
轿厢到站钟
厅外及轿厢方向指示
轿内、厅外显示
个性化楼层显示设置
按钮微亮
五方对讲
轿厢警铃
机房紧急电动运行
轿厢内应急照明
 
轿内照明风扇
自动控制
显示节能
 
 
 

 
三、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时间1年,时间从通过技术监督局及有关部门的验收并取得使用证书之日算起。在保修期间,中标供应商的售后服务、维修保养机构,维修人员接到维修电话后须在半小时内赶到现场,并提供不间断的服务直到结束。维修保养机构须提供足够的备件以适应维修需求,而且必须具备24小时服务和承担所有维修服务的能力。
 (2)在质保期内的工作应包括对所有电梯每月至少2次(间隔15天)的常规检查、调整和润滑。具体的操作程序和内容须在投标时说明(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说明)。
四、电梯供货
(1)电梯的包装与运输:
1)产品的包装运输应符合有关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
2)电梯零部件应按类别及装箱清单完好地装入箱内,箱内零部件应垫平、卡紧、固定,对重块允许不包装;
3)对于精密加工、表面装饰的部件,装箱时应防止相对移动。电气部件及
其他易损件应作防震处理。电动机、控制柜等各种电气部件应装入防潮箱。
(2)电梯应具备以下随机文件:
1)装箱清单;
2)产品出厂合格证;
3)机房井道布置图;
4)使用维护说明书(应含电梯润滑汇总表);
5)电梯功能表;
6)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电气原理图及其符号说明;
7)安装说明书;
8)安全部件型式试验报告结论副本。
(3)电梯的存放
1)产品应存放于室内,应有良好的通风及防潮措施。存放于露天时,对包装箱应另设防雨措施,底部应垫以支承物,防止浸于水中;
2)电气设备箱必须存放在室内;
3)当存放时间超过 6 个月时,应检查零部件的完好情况;
五、电梯施工及验收要求
(1)每台电梯应单设有一个切断该电梯电源的主开关,该开关位置应能从机房入口处方便迅速地接近。如几台电梯共用一个机房,各台电梯主电源开关应分开设置并易于识别。其容量应能切断正常使用情况下的最大电流,但该开关不应切断下列供电回路:
1)轿厢照明和通风;
2)轿顶及底坑的电源插座;
3)电梯井道照明;
4)报警装置。
(2)每台电梯应配备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该装置在电梯运行中断相也应起保护作用。
(3)电梯动力与控制线路应分离敷设,从进机房电源起零线和接地线应始终分开,除 36V 以下安全电压外的电气设备金属罩壳均应设有易于识别的接地端,且应有良好的接地, 接地线分别直接接至接地线柱上,不得互相串接后再接地。
(4)控制柜、屏的安装位置应符合:
1)控制柜、屏正面距门、窗不小于600mm;
2)控制柜、屏的维修侧距墙不小于600mm;
3)控制柜、屏距机械设备不小于500mm。
(5)制动器动作灵活,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的工作面上,松闸时应同步离开,其四角处间隙平均值两侧各不大于0.7mm。
(6)停电或电气系统发生故障时应有轿厢慢速移动措施,如用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能用松闸扳手松开制动器,并需用一个持续力去保持其松开状态。
(7)每根电梯轨道至少应有两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不大于2.5m。导轨支架水平度不大于1.5%,导轨支架的地脚螺栓或支架直接埋入墙体的深度不应小于120mm。
(8)层门地坎应具有足够的强度,水平度不大于2/1000,地坎应高出装修地面10~20mm。
(9)层门地坎至轿厢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偏差为0~3mm,且最大距离严禁超过35mm。
(10)层门强迫关门装置必须动作正常。层门锁钩必须动作灵活,在证实锁紧的电气安全装置动作之前,锁紧元件最小爻啮合长度7mm。
(11)当距轿底面在1.1m以下使用玻璃轿壁时,必须在距轿底面0.~1.1m的高度安装扶手,且扶手必须独立固定,不得与玻璃有关。
(12)绳头组合必须安全可靠,且每个绳头组合必须安装防螺母松动或脱落的装置。钢丝绳严禁有死弯。随行电缆严禁有打结和波浪扭曲现象。
六、电梯施工安全及成品保护
(1)安全防护
1)电梯层门安装前应做好门洞的防护,并做“有人施工,严禁抛物”等警示;
2)井道内施工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带;
3)井道内动用电、气焊,必须采取防火措施,配备灭火器材;
4)电梯调试前,应检查井道是否封闭,以免井道外杂物进入井道,影响电梯安全运行;
5)电梯机房应配备干粉灭火器材;
6)电梯专用钥匙应由专人保管。
 
1台

 
注:本章所有内容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得负偏离,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制造厂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代理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A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制造厂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代理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3日 16时30分至2024年09月23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0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网上提交。备份投标文件以光盘U盘等形式单独密封和《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一同递交至21世纪大厦B座4楼文件接收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可以邮递方式送达,送达时间以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备份投标文件、《递交备份投标文件登记表》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8楼。收件人:夏伟,联系电话:024-22896648。邮递送达请确保邮递联系人电话的清晰及畅通。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中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 沈阳市辽中区滨水路8号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详见招标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账号: 详见招标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024-22896636、2289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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