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建平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秸秆堆积腐解造肥技术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朝阳市
发布日期:2024-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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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朝阳市 |
采购单位 |
建平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鑫航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建平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秸秆堆积腐解造肥技术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建平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秸秆堆积腐解造肥技术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4-09-10 至 2024-09-18 | 撰写单位: | 辽宁鑫航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撰写人: | 陈伟 | (建平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秸秆堆积腐解造肥技术采购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322-0006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平县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秸秆堆积腐解造肥技术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变更本项目采购文件“格式14 商务条款偏离表”及“第三章 服务需求”,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请各供应商重新下载采购文件,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2)本项目开标时间变更为:2024年9月25日9时00分。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2日 08时4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建平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建平县红山街道京沈路三段18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鑫航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红山街道新世纪社区(顺泰花园)04幢1单元1层01011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 关联计划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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