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褐煤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公告】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褐煤公开招标公告(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本溪市 | 采购单位 |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褐煤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本溪县小市财富广场A座-16号,微码广告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X-ZC-20214-016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褐煤
预算金额:10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煤种、数量:
(1)煤种:褐煤。要求原煤,颗粒度6mm以上占80%以上。
(2)数量:2万吨。
2、供货时间及地点:
(1)供货时间: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供货数量。
(2)到货地点:本溪县小市火车站。
运输方式:铁路运输。 付款方式和条件:2024年11月30日付50%货款,2025年10月30日付30%货款,2026年10月30日付20%货款。5、质量标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3500卡;
(2)空气干燥基硫≤1.0;
(3)空气干燥基挥发分≥30%;
(4)焦渣特征≤2;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供货数量。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按规定通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此次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采煤生产企业或煤炭经销商;(2)如投标人是采煤生产企业,须具备《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明;(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本溪县小市财富广场A座-16号,微码广告对面)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采煤生产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长江路52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县小市镇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褐煤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本溪县小市财富广场A座-16号,微码广告对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JX-ZC-20214-016
项目名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2024-2025年度冬季取暖燃煤采购项目—褐煤
预算金额:10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0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采购煤种、数量:
(1)煤种:褐煤。要求原煤,颗粒度6mm以上占80%以上。
(2)数量:2万吨。
2、供货时间及地点:
(1)供货时间: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供货数量。
(2)到货地点:本溪县小市火车站。
运输方式:铁路运输。 付款方式和条件:2024年11月30日付50%货款,2025年10月30日付30%货款,2026年10月30日付20%货款。5、质量标准:
(1)收到基低位发热值≥3500卡;
(2)空气干燥基硫≤1.0;
(3)空气干燥基挥发分≥30%;
(4)焦渣特征≤2;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供货数量。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按规定通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此次招标项目采购需求的采煤生产企业或煤炭经销商;(2)如投标人是采煤生产企业,须具备《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明;(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5日 至 2024年09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本溪县小市财富广场A座-16号,微码广告对面)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采煤生产企业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长江路52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嘉信招标投标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本溪县小市镇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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