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氟产业开发区关于负责地下水管控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等)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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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阜新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信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负责地下水管控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氟产业开发区关于负责地下水管控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等))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氟产业开发区关于负责地下水管控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921-00133
项目名称:氟产业开发区关于负责地下水管控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中提出的要求,结合《“十四五” 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有关工作部署和相关任务,应对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展开地下水管控工作,促进本项目尽快开展。本项目拟对园区地下水开展补充调查,进一步掌握园区各企业地下水微流场情况以及水质空间分布情况,建设地下水污染修复及遏制管控工程,建立健全管控制度及地下水长期监测制度,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
服务范围: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应承担的其他设计工作。
服务标准:出具采购人要求的相关工程项目的成果文件,满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并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2)初步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专项设计甲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加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供应商自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伊吗图镇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信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阜新镇哈朋村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xc5555@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信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00100008707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项目概况
氟产业开发区关于负责地下水管控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921-00133
项目名称:氟产业开发区关于负责地下水管控项目(初步设计及勘察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法规条例中提出的要求,结合《“十四五” 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等有关工作部署和相关任务,应对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展开地下水管控工作,促进本项目尽快开展。本项目拟对园区地下水开展补充调查,进一步掌握园区各企业地下水微流场情况以及水质空间分布情况,建设地下水污染修复及遏制管控工程,建立健全管控制度及地下水长期监测制度,加快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
服务范围:项目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等应承担的其他设计工作。
服务标准:出具采购人要求的相关工程项目的成果文件,满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要求。(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残疾人就业、扶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1)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甲级并同时具有岩土工程专业甲级;(2)初步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环境工程(污染修复)专项设计甲级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4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0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03-9632),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CA办理成功的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加密的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响应)要求的程序执行,供应商自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阜新氟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 阜新市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伊吗图镇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信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阜新镇哈朋村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xc5555@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信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12001000087079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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