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购置基础设施车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购置基础设施车辆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阜新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购置基础设施车辆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购置基础设施车辆)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购置基础设施车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905-00027
项目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购置基础设施车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人应对招标货物提出详细的数量、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项目概况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三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提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电子档(U盘)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4、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和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清远街供热公司道北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fxggzycgb001@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账户名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12001000093020720000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项目概况
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购置基础设施车辆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905-00027
项目名称: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购置基础设施车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400,000.00
最高限价(元):1,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采购人应对招标货物提出详细的数量、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
项目概况
序号 | 名称 | 功能描述要求内容(实质性要求及重要指标用★标注,★标注项不得负偏离,如果负偏离,则投标文件无效) | 单位 | 数量 | 投标文件 响应内容 | 偏离程度 | 偏离说明 | 证明材料 |
1-1 | 8立方吸污车 | 性能要求 ▲1.适用于城市下水道淤积物的抽吸、装运和排卸,运输污水、泥浆、粪便等污物。 ▲2.罐体内部设置加强板,防止抽吸时罐体变形并减小液体波动对罐体冲击。 ▲3.罐体顶部设有防溢阀,防止满罐时污水倒流进真空泵内。 ▲4.罐体前部装有液位计,操作人员无论从车体左侧或右侧均能观察水位。 ▲5.真空泵采用国内知名品牌,性能稳定可靠,启闭自如。 ★6.燃油种类 柴油;排放标准国Ⅵ。 参数要求 ▲1.外形尺寸(长×宽×高)(mm)≥6500×2100×3050 ▲2.最大总质量(kg)≤11995 ★3.整备质量(kg)≥5600 ★4.额定载质量(kg)≥6100 ▲5.接近角/离去角(°)≥21/14 ▲6.发动机功率(kw)≥110 ★7.罐体容积(m³) ≥8.0 ▲8.系统最大真空度(MPa)≤-0.085 ▲9.作业噪声(dB)≤86 ▲10.有效吸程(m)≥5.5 ▲11.抽吸时间(min)≤12 ▲12.卸料角(°)≥40 ▲13.轴距(mm) ≥3800 ▲14.最高车速(km/h)≥103 | 辆 | 1 | | | | |
1-2 | 20立方垃圾压缩车 | 性能要求 ▲1.适用于城市垃圾收集、清运的专业化运输与作业车辆,自行压缩、自行倾倒、污水用专用的污水箱定向收集,较为彻底的解决垃圾转运的二次污染。 ▲2.液压系统采用双泵合流技术,优先流量控制技术,负载敏感比例阀控制技术,系统设计多重过滤单元,油液清洁度满足NAS9级标准。 ▲3.高压缩比,大容量厢体,垃圾装载量大,双向压缩。 ▲4.车尾控制盒设有联络按钮,驾驶室设有联络蜂鸣器。 ▲5.车尾装料操作采用线控方式,自动、手动动作自由切换。 ★6.燃油种类 柴油;排放标准国Ⅵ。 ▲7.收集装置 :铲斗式。 参数要求 ★1.外廓尺寸(长×宽×高)(mm)≥9950×2530×3400 ▲2.最大总质量(kg)≤25000 ▲3.整备质量(kg)≥13750 ★4.额定载质量(kg)≥10640 ▲5.接近角/离去角(°)≥19/12 ▲6.最小离地间隙(mm)≥220 ▲7.底盘发动机额定功率/转速[kW/(r/min)]≥210/2300 ▲8.轴距(mm)≥4350+1350 ▲9.最高车速(km/h)≥85 ▲10.最大爬坡度(%)≥30 ▲11.车箱有效容积(m³) ≥20 ▲12.铲斗容积(m³)≥1.9 ▲13.污水箱容积(L)≥350 ▲14.压缩循环时间(s)≤16 ▲15.卸料循环时间(s)≤80 ▲16.上料循环时间(s)≤10 ▲17.最大破碎压力(kN)≥160 ▲18.最大推卸力(kN)≥400 ▲19.垃圾的压缩密度(t/m³) 0.65~0.75 ▲20.液压系统额定压力(MPa) 20±0.5 | 辆 | 2 | | | |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等全部内容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03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9月09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4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第三开标室,(阜新市细河区龙城路7号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及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提交,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投标文件现场递交电子档(U盘)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相同(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与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相同
★4、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及报价解密均应在30分钟内完成。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和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地 址: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清远街供热公司道北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龙城路7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fxggzycgb001@163.com
开户行: 阜新银行海兴支行
账户名称: 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新市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12001000093020720000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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