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锦州市应急防汛监控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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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应急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锦州市应急防汛监控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锦州市应急防汛监控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锦州市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锦州市应急防汛监控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应急防汛抗旱能力,做好对汛情趋势的精准分析预测、应急响应。由锦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保证锦州市应急防汛抗旱监控指挥平台的平稳运行,对水库闸门、桥洞、河道汇合口、河道溢洪道等32个重点领域、重点地段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实时监控。为确保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的安全稳健;为做好重点部位防御工作的快速响应,提供有力的部署依据和有效的响应时间,真正实现人防、技防的多元化巡查机制,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充分做好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工作,及时迅速,严阵以待,随时准备临战出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2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项目描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曾于 2020 年与锦州市应急管理局签订了《锦州市应急防汛监控项目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 456 万元,为锦州市应急管理局提供了35 个点位的防汛监控服务,包含视频取流服务、设备供电服务、站址租赁服务、维护服务。项目中 35 个点位为铁塔公司自有站址或另行建设站址,此特点为铁塔公司独有条件,具有不可替代性。除此之外本次采购可以直接沿用往期供电设施及维护队伍,无需另行投资,仅需支付少量服务费,降低使用成本。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74号令》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参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本项目符合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三条中的第一款第2种及第6种“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及“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43号
三、公示期限
2024-08-08 至2024-08-15(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周勇,王曙月,王淑艳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锦州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宝地城C区1号
联系电话:0416-314915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锦州市应急管理局
项目名称:锦州市应急防汛监控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应急防汛抗旱能力,做好对汛情趋势的精准分析预测、应急响应。由锦州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保证锦州市应急防汛抗旱监控指挥平台的平稳运行,对水库闸门、桥洞、河道汇合口、河道溢洪道等32个重点领域、重点地段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实时监控。为确保群众转移、安置工作的安全稳健;为做好重点部位防御工作的快速响应,提供有力的部署依据和有效的响应时间,真正实现人防、技防的多元化巡查机制,有效排除安全隐患,充分做好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工作,及时迅速,严阵以待,随时准备临战出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2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及项目描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曾于 2020 年与锦州市应急管理局签订了《锦州市应急防汛监控项目服务合同》合同总金额 456 万元,为锦州市应急管理局提供了35 个点位的防汛监控服务,包含视频取流服务、设备供电服务、站址租赁服务、维护服务。项目中 35 个点位为铁塔公司自有站址或另行建设站址,此特点为铁塔公司独有条件,具有不可替代性。除此之外本次采购可以直接沿用往期供电设施及维护队伍,无需另行投资,仅需支付少量服务费,降低使用成本。 根据《中国政府采购法》、《中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财政部74号令》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参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辽财采〔2014〕526号),本项目符合辽财采〔2014〕526号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三条中的第一款第2种及第6种“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及“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南京路五段43号
三、公示期限
2024-08-08 至2024-08-15(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论证专家名单:周勇,王曙月,王淑艳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联系地址:锦州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宝地城C区1号
联系电话:0416-3149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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