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公开招标][施工][葫芦岛市]葫芦岛市连山区老旧小区(如意家园小区、金华四处小区、锦北小区)基础设施海绵化改造工程-锦北小区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招标结果】[公开招标][施工][葫芦岛市]葫芦岛市连山区老旧小区(如意家园小区、金华四处小区、锦北小区)基础设施海绵化改造工程-锦北小区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葫芦岛市 | 采购单位 | 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葫芦岛市连山区老旧小区(如意家园小区、金华四处小区、锦北小区)基础设施海绵化改造工程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葫芦岛市逸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公开招标][施工][葫芦岛市]葫芦岛市连山区老旧小区(如意家园小区、金华四处小区、锦北小区)基础设施海绵化改造工程-锦北小区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葫芦岛市连山区老旧小区(如意家园小区、金华四处小区、锦北小区)基础设施海绵化改造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2022566 | 工程名称 | 葫芦岛市连山区老旧小区(如意家园小区、金华四处小区、锦北小区)基础设施海绵化改造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2022566001003 | 标段名称 | 葫芦岛市连山区老旧小区(如意家园小区、金华四处小区、锦北小区)基础设施海绵化改造工程-锦北小区 | ||||||||||
建设单位 | 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8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9月02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葫芦岛市·葫芦岛市 | 建设地点 | 位于葫芦岛市连山区内的如意家园小区、金华四处小区、锦北小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葫芦岛市逸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孙素芹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辽221141560618 | ***.080000元 | 303日历天 | 合格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91.79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葫芦岛市逸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葫芦岛市鼎阳建设有限公司 | 葫芦岛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孙素芹 | 张学娇 | 赵伟立 | ||||||||||
注册资格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证书编号 | 辽221141560618 | 辽221121340144 | 辽221111225517 | ||||||||||
投标报价 | ***.080000元 | 4643683.580000元 | 4659127.220000元 | ||||||||||
工程工期 | 303日历天 | 303日历天 | 303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 | ||||||||||
评审得分 | 91.79 | 89.36 | 89.26 | ||||||||||
企业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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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葫芦岛市逸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葫芦岛市鼎阳建设有限公司 | 葫芦岛聚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zxzb.cn: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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