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营口市中心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普外科)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营口市
发布日期: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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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营口市 |
采购单位 |
营口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营口市中心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普外科)医疗设备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告信息
| | | | 公告信息 | | 公告标题: | 营口市中心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普外科)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 有效期: | 2024-08-12 至 2024-08-19 | 撰写单位: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撰写人: | 郭琳 | (营口市中心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普外科)医疗设备采购)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0800-035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营口市中心医院重点专科建设(普外科)医疗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本项目相关技术参数调整,故本项目延期,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后续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8日 09时59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网上递交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4009039632进行咨询。 2、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等应保持一致,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开标大会期间,投标人需自行准备电脑及解密设备进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投标人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开标当日,投标人必须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如有对投标文件澄清要求,将采用电话通知;如因投标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本采购项目如果适用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可能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营口市中心医院 地 址: 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13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 关联计划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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