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邴家学校(南一分校)正式电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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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葫芦岛市 采购单位 兴城市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邴家学校(南一分校)正式电工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邴家学校(南一分校)正式电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有效期: 2024-08-16 至 2024-08-23
撰写单位: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撰写人: 冯添笑

   (邴家学校(南一分校)正式电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4-211481-0019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邴家学校(南一分校)正式电工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第35页 格式12 工程量清单响应总价表(首页样式)替换模板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28日 09时26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确认。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文件电子U盘1份,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无效。
6.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60分钟止。
7.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8.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城市教育局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学苑街5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南路16-4号楼1单元901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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