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08号)

所属地区:辽宁抚顺市 发布日期:2024-08-24

【招标信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08号):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抚顺市 采购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抚顺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年第008号)
一、项目编号:JH24-210400-00108
二、项目名称:抚顺市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杭州得壹科贸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大桥南路166-45号
被投诉人1:辽宁鸿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高湾街华诚世纪经典二期10#-4-201
被投诉人2:抚顺市应急管理局本级
地 址:临江东路19-12号B座8层
四、基本情况
该项目投诉事项如下: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及各个评审专家作为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关于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在发现投标文件或报价差距很大,无法实现预期目标的时候,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操作性,人为刻意的致使本项目流标,导致采购成本的增加、浪费了公共资源,降低了采购效率,而且针对投诉人的质疑所做的答复与事实明显不符,同时也没有作出合理说明。经调查取证,我局查明事实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采购需求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除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外,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第一款规定:“采购需求应当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依据前述规定,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清楚明了、表述规范、含义准确。在要求供应商提供检测报告时,招标文件应写明具体的检测标准或检测内容。经查阅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序号2“装备名称:复合气体探测器”的装备参数内容为:“……19.★提供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前述采购需求中,仅要求供应商提供第三方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但是未写明具体的检测标准或检测内容,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含义不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影响采购公正。综上,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含义不清,本项目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该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项目应予废标。因2024年7月3日,被投诉人2已经更正本项目中标结果为:“废标”。我局不再另行责令被投诉人1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第二款、《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九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限期改正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不完整、不明确、含义不清的违法行为,并于十五日内向我局书面报告改正情况。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抚顺市财政局
2024年8月23日


 

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辽宁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