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施工][本溪市]本溪市机电工程学校G座实训楼地面、网球场运动地胶、围墙、操场四周及附属楼台阶维修改造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
【招标结果】[施工][本溪市]本溪市机电工程学校G座实训楼地面、网球场运动地胶、围墙、操场四周及附属楼台阶维修改造项目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本溪市 | 采购单位 | 本溪市机电工程学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本溪市机电工程学校G座实训楼地面、网球场运动地胶、围墙、操场四周及附属楼台阶维修改造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辽宁俣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通知书
本溪市机电工程学校G座实训楼地面、网球场运动地胶、围墙、操场四周及附属楼台阶维修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3654 | 工程名称 | 本溪市机电工程学校G座实训楼地面、网球场运动地胶、围墙、操场四周及附属楼台阶维修改造项目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3654001001 | 标段名称 | 本溪市机电工程学校G座实训楼地面、网球场运动地胶、围墙、操场四周及附属楼台阶维修改造项目 | ||||||||
建设单位 | 本溪市机电工程学校 | 填报单位 |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8月2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8月26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本溪市·本溪市 | 建设地点 | 本溪市明山区滨河南路2008号。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辽宁俣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马永刚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辽2212021202203999 | ***.790000元 | 121日历天 | 合格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88.77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辽宁俣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泽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马永刚 | 贺彦婷 | 赵志家 | ||||||||
注册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 ||||||||
证书编号 | 辽2212021202203999 | 辽221141556953 | 辽221181989201 | ||||||||
投标报价 | ***.790000元 | 872994.730000元 | 877015.9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121日历天 | 121日历天 | 121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评审得分 | 88.77 | 84.9 | 79.39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辽宁俣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泽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辽宁中源建设有限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辽宁振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平面砂浆找平层、沥青地面清理、水泥浆一道,内掺建筑胶、40厚C25细石混凝土、3厚树脂胶泥自流平层报价低于成本价。 | ||||||||||
辽宁颢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信息特征码与辽宁富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致。 | ||||||||||
辽宁富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2.其他;投标信息特征码与辽宁颢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致。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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