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沈白高铁抚顺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管理服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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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沈白高铁抚顺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管理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抚顺市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沈白高铁抚顺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管理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400-00291
二、项目名称:沈白高铁抚顺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白高铁抚顺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顺城区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楼1701号
中标(成交)金额:2,990,000(元)
评审总得分:91.8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白高铁抚顺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管理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白高铁抚顺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管理服务(C11040000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主要对本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报建等手续办理、施工阶段项目管理、后期工程验收及档案移交、竣工验收、配合审计、配合结算审查等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主要对本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报建等手续办理、施工阶段项目管理、后期工程验收及档案移交、竣工验收、配合审计、配合结算审查等管理服务; 1、项目管理单位应派出具有相应能力的项目负责人,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落实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根据招标人要求,协助招标人严格履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标程序; 4、代表招标人要求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开展工作,有权对违规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实施处罚,受托人对有严重问题的施工单位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5、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项目有关的施工企业、技术服务、建筑材料等单位的洽谈并签订合同; 6、协助招标人组织施工、竣工验收; 7、协助招标人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向招标人和资金管理部门报送项目进度用款报告; 8、协助招标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完成验收后及时将各类档案资料转交招标人。
服务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至项目管理服务结束。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履约质量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占国、马志红、孙超、付馨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白高铁抚顺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管理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将军堡街道60-2号
联系方式:024-52788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16#(1-4)门市
联系方式:024-56675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婷
电 话:024-56675667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公开文件1.docx
一、项目编号:JH24-210400-00291
二、项目名称:沈白高铁抚顺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管理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白高铁抚顺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抚顺市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顺城区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12号楼1701号
中标(成交)金额:2,990,000(元)
评审总得分:91.81(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白高铁抚顺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管理服务
服务类
名称:沈白高铁抚顺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管理服务(C11040000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主要对本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报建等手续办理、施工阶段项目管理、后期工程验收及档案移交、竣工验收、配合审计、配合结算审查等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服务要求。主要对本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进行项目管理服务。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前期报建等手续办理、施工阶段项目管理、后期工程验收及档案移交、竣工验收、配合审计、配合结算审查等管理服务; 1、项目管理单位应派出具有相应能力的项目负责人,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正常运行; 2、落实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根据招标人要求,协助招标人严格履行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招标程序; 4、代表招标人要求在授权范围内全权开展工作,有权对违规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实施处罚,受托人对有严重问题的施工单位有权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5、协助招标人进行工程项目有关的施工企业、技术服务、建筑材料等单位的洽谈并签订合同; 6、协助招标人组织施工、竣工验收; 7、协助招标人提出工程实施用款计划,向招标人和资金管理部门报送项目进度用款报告; 8、协助招标人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完成验收后及时将各类档案资料转交招标人。
服务时间:双方签订合同后至项目管理服务结束。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履约质量验收标准: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占国、马志红、孙超、付馨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沈白高铁抚顺站综合交通枢纽(一期)项目管理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4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抚顺市城市建设发展促进中心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将军堡街道60-2号
联系方式:024-52788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鸿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顺城路16#(1-4)门市
联系方式:024-56675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婷
电 话:024-56675667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公开文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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