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抚顺市顺城区河北乡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抚顺市 发布日期:2024-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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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抚顺市 采购单位 抚顺市顺城区河北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抚顺市顺城区河北乡国土空间规划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抚顺市顺城区河北乡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抚顺市顺城区河北乡国土空间规划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411-00034
项目名称:抚顺市顺城区河北乡国土空间规划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00,000.00
最高限价(元):5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内容
1、项目范围:顺城区河北乡行政区内全部国土空间。
2、项目内容: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并对本级行政区内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工作做出的具体安排,推进乡镇建设和发展,科学有效的指导乡镇的建设,要求完成如下工作内容:
(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1、现状分析。从区位交通、自然地理、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历史文化等方面提炼主要特征,结合评估分析,总结现状存在主要问题。
2、目标定位。落实国家、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和上级规划总体要求,明确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和功能定位。
3、总体格局。衔接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结合发展定位目标,统筹保护类要素及发展类要素布局,优化空间布局结构,确定全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4、重要控制线及规划分区。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及其他空间控制线,统筹划定村庄建设边界。传导落实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明确各规划分区的面积和分布范围。
5、资源保护与利用。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保护要求,分类梳理自然资源利用特点和问题,按照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保护目标,深化细化各类自然资源要素的管控边界、保护范围,提出管控措施。
6、镇村体系与产业布局。完善镇村体系规划,落实上级规划确定的村庄分类布局,统筹考虑交通、人口和用地规模等因素,确定村庄发展等级结构。以乡村振兴为指引,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空间布局,因地制宜提出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发展方案。
7、乡镇中心区规划。细化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下达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确定规划期内用地主要发展方向,明确用地规模和布局。
8、基础支撑体系。明确综合交通体系和网络,强化基础设施布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网络等,建立防灾减灾的网络体系。
9、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识别乡域生态系统存在的问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整治修复,落实上级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确定各类工程的规模、布局、时序、建设内容。
10、规划传导与实施。按要求建立健全规划传导机制,实现重要的约束性指标、管控性要求的有效传导。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空间管控传导、区域联动等制度。结合实际对近期规划作出统筹安排。
验收标准:由委托方组织项目评审及验收。规划成果满足辽宁省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二、成果要求
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说明、图件、附表、矢量数据库。
成果形式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版文件。
电子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说明、附表和相关数据。规划文本、说明可采用doc(docx)、pdf格式,图件采用jpg格式,相关数据采用gdb数据库格式,表格成果采用x1sx或mdb等格式。
★三、售后服务
1、设计方交付设计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按规定参加有关上级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范围的内容做必要的调整。
2、一年内进行本项目的技术咨询解答。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省市相关工作要求进度执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28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抚顺市顺城区临江路东段21号)六楼开标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抚顺市顺城区河北乡人民政府
地  址: 新城路东段17-1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临江路5-3号成功家园东门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363097567@qq.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望花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塔峪分公司
账号: 1717060102000003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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