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锦州市2024年度绿色矿山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锦州市 发布日期:2024-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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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锦州市 采购单位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锦州市2024年度绿色矿山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锦州市2024年度绿色矿山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锦州市2024年度绿色矿山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3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00-03934
项目名称:锦州市2024年度绿色矿山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4,800.00
最高限价(元):164,8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001包
1、组织专家对参评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自评估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初审意见;
2、组织专家对参评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实地核查和现场评估;
3、编写第三方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对申报矿山入库信息进行初审;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行业标准对申报矿山建设方案、自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按照《辽宁省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编写第三方评估报告;
4、配合省厅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5、本包组拟进行评估2家创建企业(辽宁鸿运八道壕煤矿有限公司、凌海市润诚石材有限公司),因年度指标任务数由6家调整为9家,且本年度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参评企业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绿色矿山建设实际情况需要,如进行第三方评估参评企业数量增加,按照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在本次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如进行第三方评估参评企业数量少于2家,按照财政部门预算评审审定的金额及单个包组签订合同额,按比例核减。
6、按照省厅《关于推进实施“绿满辽宁工程”工作意见的函》要求,在规定的时间提交工作简报、进展情况报告;
7、汇总年度绿色矿山建设相关资料;
8、编写绿色矿山建设年度总结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期1年。合同期内,供应商出现重大失误或错误的,采购人可停止履行合同,重新采购供应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08,000.00
最高限价(元):108,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002包:
1、组织专家对参评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自评估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初审意见;
2、组织专家对参评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实地核查和现场评估;
3、编写第三方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对申报矿山入库信息进行初审;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行业标准对申报矿山建设方案、自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按照《辽宁省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编写第三方评估报告;
4、配合省厅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5、本包组拟进行评估2家创建企业(辽宁国艳矿业有限公司、义县刘龙台萤石矿),因年度指标任务数由6家调整为9家,且本年度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参评企业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绿色矿山建设实际情况需要,如进行第三方评估参评企业数量增加,按照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在本次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如进行第三方评估参评企业数量少于2家,按照财政部门预算评审审定的金额及单个包组签订合同额,按比例核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期1年。合同期内,供应商出现重大失误或错误的,采购人可停止履行合同,重新采购供应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08,000.00
最高限价(元):108,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003包:
1、组织专家对参评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自评估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初审意见;
2、组织专家对参评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实地核查和现场评估;
3、编写第三方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对申报矿山入库信息进行初审;对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和行业标准对申报矿山建设方案、自评估报告进行审查;按照《辽宁省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编写第三方评估报告;
4、配合省厅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5、本包组拟进行评估2家创建企业(锦州信源矿泉水有限公司、锦州市还童饮品有限公司),因年度指标任务数由6家调整为9家,且本年度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参评企业数量存在不确定性,根据绿色矿山建设实际情况需要,如进行第三方评估参评企业数量增加,按照市自然资源局统一部署,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在本次投标报价中,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如进行第三方评估参评企业数量少于2家,按照财政部门预算评审审定的金额及单个包组签订合同额,按比例核减。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期1年。合同期内,供应商出现重大失误或错误的,采购人可停止履行合同,重新采购供应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001包、002、003包 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 3.2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8月26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响应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解密时间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市府东路1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锦州市松山新区锦娘路五金机电城17-17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junyang@126.com
开户行: 中国光大银行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756801880001917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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