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2024年二级中转运输承运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2024年二级中转运输承运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2024年二级中转运输承运商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委托对2024年二级中转运输承运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YF0501021320240005)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发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苏家屯、沈北新区6个区域送货部的卷烟产品及转运笼车的承运和装卸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2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2项目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服务要求(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4服务期限:一年。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9.6米/12吨车型单位运价0.75元/吨•公里,14米/28吨车型单位运价0.63元/吨•公里,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2)能够开具全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方式获取。现场获取须携带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邮件方式获取须将上述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3获取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所有。
5.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
6.投标文件的开启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东北新闻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
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
2024年08月19日
1.招标范围
1.1采购内容:卷烟物流配送中心发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苏家屯、沈北新区6个区域送货部的卷烟产品及转运笼车的承运和装卸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20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2项目服务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3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服务要求(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1.4服务期限:一年。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9.6米/12吨车型单位运价0.75元/吨•公里,14米/28吨车型单位运价0.63元/吨•公里,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无效。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辽宁烟草企业列入供应商“黑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7)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烟草企业列入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不包括禁入期限已经届满的情形);
(8)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9)2017年10月15日以来,未被裁判文书网载入行贿判决的;
(10)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2)能够开具全额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1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2024年8月2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30、13:30-16:00北京时间)。
4.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方式获取。现场获取须携带材料:(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附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邮件方式获取须将上述材料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4.3获取地点: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会议室A。
5.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所有。
5.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
6.投标文件的开启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中国烟草总公司辽宁省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东北新闻网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
辽宁省烟草公司沈阳市公司
2024年08月19日
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