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4-JKEKYY-W4046)(第1包)
【招标公告】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更正公告(2024-JKEKYY-W4046)(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JKEKYY-W4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更正:
更正为: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四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更正:
更正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企业需提供相关产品的经营许可证明及产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或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第三方企业的运输合同及运输企业相关资质;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凡采必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htpp://www.plap.mil.cn/)。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更正:
更正为: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8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21室 。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企业需提供相关产品的经营许可证明及产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8、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或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第三方企业的运输合同及运输企业相关资质;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lnzb119@163.com。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更正:
更正为: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8月29日14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4时30分。
(三)报价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代理机构会议室)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更正:
更正为:
(一)询价时间:2024年8月29日14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询价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代理机构会议室)。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邮箱:lnzb119@163.com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288452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JKEKYY-W4046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更正:
更正为:医用液态氧采购项目(四次)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更正:
更正为: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企业需提供相关产品的经营许可证明及产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或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第三方企业的运输合同及运输企业相关资质;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凡采必入,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htpp://www.plap.mil.cn/)。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更正:
更正为: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13日至8月21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121室 。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供应商资格条件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销企业需提供相关产品的经营许可证明及产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8、供应商须具备国家或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委托第三方企业的运输合同及运输企业相关资质;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代理机构邮箱:lnzb119@163.com。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询价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更正:
更正为: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8月29日14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4时30分。
(三)报价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代理机构会议室) 。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询价时间、地点更正:
更正为:
(一)询价时间:2024年8月29日14时30分(应当与报价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询价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南楼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代理机构会议室)。
其余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8月1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邮箱:lnzb119@163.com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4-28845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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