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某部电磁屏蔽激光防窃听二合一保护膜询价公告
【招标公告】沈阳某部电磁屏蔽激光防窃听二合一保护膜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电磁屏蔽激光防窃听二合一保护膜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电磁屏蔽激光防窃听二合一保护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9号环宇世纪星城C座1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JDECD-W4014
项目名称:电磁屏蔽激光防窃听二合一保护膜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9.9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9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送货安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企业须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军队或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并为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至 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9号环宇世纪星城C座15层
方式: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报价企业须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军队或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并为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不得要求提供生产厂家授权或产品质检报告)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chengluezb@163.com 。 (购买标书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砂山支行 账户名称: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6135301040009987)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五)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9号环宇世纪星城C座15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9号环宇世纪星城C座1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报价企业须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军队或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并为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 。
(七)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某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9号环宇世纪星城C座15层
联系方式:*** 024-23519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 话: ***
电磁屏蔽激光防窃听二合一保护膜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9号环宇世纪星城C座1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JDECD-W4014
项目名称:电磁屏蔽激光防窃听二合一保护膜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9.9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9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电磁屏蔽激光防窃听二合一保护膜 | —— | 1.亚敏背胶 2.阻断能力>99.98% 3.可见光透过率>48% 4.紫外线阻断率>99% 5.900-1800nm波段红外线平均阻断能力>99% 6.使用温度区间≥-40-80℃ 7.30MHz-10GHz频段电磁屏蔽效能≥30dB | ㎡ | 95 | 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送货安装完成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送货安装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报价企业须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军队或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并为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至 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9号环宇世纪星城C座15层
方式: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近3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任意1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报价企业须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军队或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并为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不得要求提供生产厂家授权或产品质检报告)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chengluezb@163.com 。 (购买标书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砂山支行 账户名称: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06135301040009987) ※线下发送。报价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 ※(五)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9号环宇世纪星城C座15层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9号环宇世纪星城C座1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1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 报价企业须具备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具有军队或地方政府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保密资质,并为非“三资”企业且无外商投资背景 。
(七)报价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注册登记备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某部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城略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99号环宇世纪星城C座15层
联系方式:*** 024-235198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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