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本溪市平山区桥头镇中心校营养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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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本溪市 | 采购单位 | 本溪市平山区桥头镇中心校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本溪市平山区桥头镇中心校营养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本溪市平山区桥头镇中心校营养配餐服务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本溪市平山区桥头镇中心校营养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8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XC20240812 项目名称:本溪市平山区桥头镇中心校营养配餐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汉族***.5元/份/人; 最高限价:汉族***.5元/份/人; 采购需求:平山区桥头镇中心校学生营养配餐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服务质量问题、餐品质量问题等招标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后果,由配餐企业承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8月12日至 2024年 8 月19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室) 方式: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后领取采购文件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本溪市平山区桥头镇中心校 六、开启 时间:2024年8月2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溪市平山区桥头镇中心校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供应商提供的上述资料,采购人与教育局到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调查认证。调查认证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3、采购人代表及学生家长代表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实地综合考察或供应商自行准备影像,PPT等现场讲解介绍企业情况等方式进行综合考察,作为开标当日的投票参考因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本溪市平山区桥头镇中心校 地址: 本溪市平山区桥头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太河街三江大厦1215室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bx-xicheng@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本溪平山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2***016540020500***5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月 霍震霖 电 话:18641495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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