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锦州市第十八中学西教学楼和博学楼暖气及供暖主管道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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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第十八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锦州市第十八中学西教学楼和博学楼暖气及供暖主管道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锦州市第十八中学西教学楼和博学楼暖气及供暖主管道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FZC2024038
项目名称:锦州市第十八中学西教学楼和博学楼暖气及供暖主管道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3777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3777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州市第十八中学西教学楼和博学楼暖气及供暖主管道改造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附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需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第十八中学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上海路六段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锦州市第十八中学西教学楼和博学楼暖气及供暖主管道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FZC2024038
项目名称:锦州市第十八中学西教学楼和博学楼暖气及供暖主管道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2.37779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37779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锦州市第十八中学西教学楼和博学楼暖气及供暖主管道改造工程,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附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完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3日 至 2024年08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
方式: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需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明参加磋商会议。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第十八中学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上海路六段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名购广场(金融中心)A座15层西侧4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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