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06号)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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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葫芦岛市 采购单位 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名称 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软件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年第006号)
一、项目编号:JH23-211400-02303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软件升级改造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丹东印源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安民镇银河大街99号1单元704室
被投诉人1: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葫芦岛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5路47-1号
被投诉人2: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绣街27号
四、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软件升级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400-02303
采购人名称: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
代理机构名称: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投诉事项及投诉请求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第三章货物需求39英语听说教学模考系统▲3.考试支持在线和离线两种模式。评分引擎在离线模式下仍能提供即时口语评分与分析。和 ★2.语音室教学支持在线和离线两种模式,确保网络断开时也能顺利进行教学任务。以及评分细则英语听说软件部分功能演示 14.在语音室离线模式下,系统仍能完成评分,分析练习数据,生成客观题与主观题的详细分析报告。
事实依据:投诉人不认可被投诉人2的答复。1、被投诉人2未正面回复投诉人关于智能评分引擎须部署在服务器上的6个原因,质疑文件已详细列举了6个方面的原因,详见质疑文件。被投诉人2质疑回复中,不能充分证明投诉人列举的6个方面原因的不合理性,因此投诉人不认可被投诉人2的回复。2、采购文件实质性条款“★2.语音室教学支持在线和离线两种模式,确保网络断开时也能顺利进行教学任务。”此项是实质性参数要求语音室教学支持在线和离线两种模式。在评分办法英语听说软件部分功能演示评分因素中又多次提到语音室支持离线,例如评分办法中“14.在语音室离线模式下,系统仍能完成评分。” 客观不可量化的指标已经作为了实质性要求,又多次出现在评分办法中,违反了《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二十一条 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此次采购文件存在多处客观不可量化的实质性要求作为评分办法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3、投诉人通过咨询英语听说教学模考系统相关从业公司和技术人员了解到,辽宁省现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考试均采用计算机人机交互的方式进行考试。其中只有苏州驰声一家,能做到离线,且需求参数与驰声白皮书上描述一模一样。该需求是否为真实需求,还是为苏州驰声定制的需求?4、本次招标的英语听说教学模考系统,依据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应该进行等级保护的认证,费用由谁出,并没有明确,影响投诉人报价。投诉请求:请求重新制定评分办法和参数,并按照新的方案进行招标。投诉人由衷感谢对于此次质疑的关注与回应,期盼贵方能够理解并接纳投诉人的合理诉求,共同致力于打造一个更加公正、透明的招标环境。投诉人坚信,通过彼此的精诚合作,定能实现招标活动的圆满成功。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2024年6月14日,采购人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葫芦岛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英语听力口语考试软件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3-211400-02303,以下称“本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
2024年6月26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6月27日,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7月9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
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7月10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7月11日,被投诉人2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被投诉人1未向我局提交投诉答复。
2024年7月26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并邀请相关专业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查阅招标文件、投诉书、投诉答复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论证,提出了专家意见。
经调查,我局查明事实如下:
经核实,投诉事项所涉技术参数、评审因素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一致。
被投诉人2关于投诉事项的答复内容为:问题(1)计算资源与稳定性:答复函原文:“本次采购的服务器具备全系硬盘阵列功能,硬盘数量和容量均能满足要求。”说明本次采购项目中包含服务器,确保评分过程的高效和准确。所述问题1不能成立。问题(2)高可用性与容错性:答复函原文:“本次采购的服务器具备全系硬盘阵列功能,硬盘数量和容量均能满足要求。”本次采购项目中的服务器配置双电源、双路处理器、大内存、高容量硬盘、数据阵列等。详见采购需求25,所述问题2不能成立。问题(3)数据安全与备份:答复函原文:“本次采购的服务器具备全系硬盘阵列功能,硬盘数量和容量均能满足要求。”“本校建有1个电信级数据机房(含空调、主备电源、消防、网络、服务器集群等),2012年起校园网等相关设备和数据已在工信部、通信管理局、公安局备案,数据安全与备份等技术措施经过专业机构检测合格。”本次采购项目中的服务器配置高容量硬盘、数据阵列等,详见采购需求25。其它安全措施,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学校规定系统可能仅在19:00-21:00提供互联网服务,其他时段提供局域网服务,按学校IT运维团队规定,数据采取每天早6:00进行离线备份,安全措施还有很多,按规定涉密,此处不在陈述,请见谅。所述问题3不能成立。问题(4)集中管理和监控:答复函原文:“本校是辽宁省智慧教育示范校(2023年12月经辽宁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实地核验,辽宁省教育厅厅长会议通过),学校设有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有专业IT团队和专业的教育教研团队负责运维和管理。本校建有1个电信级数据机房(含空调、主备电源、消防、网络、服务器集群等),2012年起校园网等相关设备和数据已在工信部、通信管理局、公安局备案,数据安全与备份等技术措施经过专业机构检测合格。”辽宁省智慧教育示范校,全省24家,省厅抽取相关领域专家3人和大学教授2人对学校人员能力、设备、管理、监控、运维、资源、网络、各种备案材料等进行了现场核验后认定。所述问题4不能成立。问题(5)并发处理能力:投诉材料中说:“在考试高峰期,可能有成千上万的考生同时上传录音,服务器的高并发处理能力可以确保所有考生的录音都能被及时接收和评分,而不会造成系统崩溃或延迟。”事实情况和答复函原文:“感谢您司对本项目的关注!我方现有23个教学班,平均每班35人,在校生总数约750人,本次招标为2个教室,教学情况下理论最大并发70人,考试情况下理论最大并发25人(单室2个座位1人),对计算资源与并发处理能力要求很小。”材料说学校有成千上万的学生,并依此论断,严重背离事实。所述问题5不能成立。问题(6)扩展性:投诉材料中说:“随着考试规模的扩大或技术的进步,服务器可以通过添加硬件或优化配置轻松扩展其处理能力,而普通PC可能难以实现这种灵活的扩展。”事实情况,在校生总数约750人,目前难以扩大或扩展。即使未来如果有更高的需求,这台服务器也已工作多年,可能到达寿命,直接采购更新即可。所述问题6不能成立。投诉1-2、质疑材料中说:“若教学和模考系统在离线模式下实时出分,必然离线模式下不使用服务器,通过本地的PC机器部署的智能评分引擎进行评分,原本应部署在服务器上的智能评分引擎,pc机器上部署智能评分引擎无法满足上述6个方面的要求。”投诉材料中说:“ 实质性条款“★2.语音室教学支持在线和离线两种模式,确保网络断开时也能顺利进行教学任务。”此项是实质性参数要求语音室教学支持在线和离线两种模式。在评分办法英语听说软件部分功能演示评分因素中又多次提 到语音室支持离线,例如评分办法中“14.在语音室离线模式下,系统仍能完成评分。”被投诉人2回复如下:此问题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4003》投诉事项2中已有专家论证,内容如下:“专家意见为:英语听说教学模考系统支持离线模式处理数据,是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具有合理性。对于离线模式处理数据的具体要求,该评审因素已经明确写明。因此,上述评审因素设置合理、要求明确,投诉人的主张缺乏依据。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2不成立。”。综上所述,投诉不成立。投诉1-3、投诉材料中说:“ 我司通过咨询英语听说教学模考系统相关从业公司和技术人员了解到,辽宁省现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说考试均采用计算机人机交互的方式进行考试。其中只有苏州驰声一家,能做到离线,且需求参数与驰声白皮书(见附件)上描述一模一样。该需求是否为真实需求,还是为苏州驰声定制的需求?”该项目参数于2023年4月拟定,2023年5月经批准立项。所有参数均由被投诉人2一线教师根据教学需求提出,由于英语听力口语测评软件在我市应用没有先例,慎重起见,被投诉人2曾在2022年和2023年多次组织英语学科教师,到沈阳、盘锦、南京、北京、广州等地学校参观考察、体验测试软件。2023年11月被投诉人2发布采购意向后,南京听说、科大讯飞、苏州驰声、中国联通、中国移动、葫芦岛太和电脑等多个厂家到校踏勘并演示他们的产品(附以上公司踏勘为证),相关企业人员表示软件满足我方参数要求,我校教师和学生也到现场进行了亲身体验,实测以上企业均能满足需求。教师根据亲身所见、所闻、所需命制软件参数。被投诉人2参数都是由教师和学生代表课堂教学的现实需求提出。被投诉人2严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采购紧贴一线教学需求的原则,对学生负责、对教育负责被投诉人2的一贯宗旨。被投诉人2郑重声名“本次采购绝无倾向性、指向性、定向招标、虚假招标等行为。针对此问题,已有多家公司质疑或投诉,均以驰声公司的投标书、白皮书、网站资料等为证据,经咨询驰声公司经理及其相关业务人员,该公司从未收到投诉人咨询。有关于参数指向驰声的问题,在《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2024005》已有专家论证,内容如下:“专家意见为:经查阅投诉人提供的网址,该网址显示为苏州驰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英语听说教考练平台产品介绍,展示了该产品的部分功能、特点、案例等。上述材料不能证明投诉事项所涉技术参数仅有苏州驰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产品能够满足,即不能证明投诉人的主张。关于投诉事项所涉技术参数,均为英语听说教学中的实际使用需求,也是相关软件产品的常见功能,不存在指向特定产品的情形。”。综上所述,投诉不成立。投诉1-4、投诉材料中说:“ 本次招标的英语听说教学模考系统,依据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应该进行等级保护的认证,费用由谁出,并没有明确,影响我司报价。”一般情况下,等级保护的认证,是项目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不在本次采购活动范围内,被投诉人2《采购需求》中,也并未要求进行等级保护的认证。是否需要等级保护的认证,应当认证何种等级,经咨询属地公安机关,答复需项目验收合格后,依校方申请进行,与本次采购无关联。综上所述,投诉不成立。
专家意见为:(1)要求英语听说教学模考系统支持在线和离线两种模式,确保网络断开时也能稳定运行并完成评分、分析等工作,在网络断开时也能保障考试的稳定和安全性,是预防极端情况的应急措施,因此投诉事项所涉采购需求、评审因素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
(2)经查阅质疑函,投诉人在质疑事项事实依据中列举了系统部署在服务器上的六个方面的优势,主张在离线模式下不使用服务器,达不到较好的使用效果。但被投诉人2设置上述采购需求和评审因素的目的在于应对网络故障等极端情况,因此投诉人的主张并不能否定被投诉人2上述需求的合理性和正当性,投诉事项第1部分内容不成立。
(3)经查阅质疑函,投诉事项第2、3、4部分内容未经依法质疑,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九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法定受理条件。
综上,结合专家论证意见,投诉事项第1部分内容不成立,投诉事项第2、3、4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
处理决定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第1部分内容不成立,投诉事项第2、3、4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诉人以及与本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处理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葫芦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葫芦岛市龙港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葫芦岛市财政局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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