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盘锦市中医医院信息机房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盘锦市 发布日期: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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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盘锦市 采购单位 盘锦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盘锦市中医医院信息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盘锦市中医医院信息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待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42142HW02400068
项目名称:盘锦市中医医院信息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盘锦市中医医院信息机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1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ZZ42142HW02400068。
2. 项目名称:盘锦市中医医院信息机房设备采购项目。
3.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
4.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00)。
5. 采购需求:信息机房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且包含相关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和维保等内容,要求安装新设备不能改变现有工作流程,部分利旧设备要求与新设备实现无缝对接,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
7.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项目未获审批,不允许进口设备参与投标;
3.3. 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3.4.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时间:2024年08月01日08:30至2024年08月07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待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3. 方式:现场领取或来电咨询,并以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4. 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24年08月21日13:30(北京时间)。
2.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加盖单位公章)
2.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交以下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主体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采购文件获取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中医医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180号           
联系方式:***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联系方式:***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07月31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具备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3.2. 本项目未获审批,不允许进口设备参与投标;3.3. 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违法行为处罚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3.4.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至 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接待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方式:现场领取或来电咨询,并以邮件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在领取采购文件时需要提交以下复印件1份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领取文件时需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代理人与供应商主体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书(已执行“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注:以上材料仅作为采购文件获取环节审核使用,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中医医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胜利街18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五里河城A座14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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