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鞍山、营口、盘锦市分行驾驶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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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鞍山、营口、盘锦市分行驾驶员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鞍山、营口、盘锦市分行驾驶员服务(招标编号:HCGJ202407171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鞍山、营口、盘锦市分行驾驶员服务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0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此项目分为三个标包,兼投兼中。标包一鞍山市分行驾驶员服务。采购内容为鞍 山市分行、海城市支行、台安县支行、岫岩县支行车辆驾驶服务。服务期限 2 年。标包二营 口市分行驾驶员服务。采购内容为营口市分行本部、开发区支行、盖州市支行、大石桥市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鞍山、营口、盘锦市分行驾驶员服务;
行车辆驾驶服务。服务期限 2 年。标包三盘锦市分行驾驶员服务。采购内容为盘锦市分行,盘山县支行,大洼区支行,兴隆台区支行车辆驾驶服务。服务期限 2 年。
(001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鞍山、营口、盘锦市分行驾驶员服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出具承诺函。
1.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 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1.3 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1.1.4 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 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1.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2.1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1.2.2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1.2.3 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1.2.4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2.5 投标人近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 重违约、重大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2.6 投标人与邮储银行或邮政集团在既往同类别合同履约过程中存在重大纠纷或问题,已 进入仲裁或司法程序,未妥善解决的;
1.2.7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有违背社会责任事件被媒体曝光且造成恶劣影响的。
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1.4 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
1.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 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
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1.5 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 公章的情况说明)。
1.6 本次公开招标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1.7 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9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1.10 投标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05 日 16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 2024 年 07 月 29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08 月 05
日16时00分在邮银易采系统中进行线上报名。招标文件每个标包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整,售后不退。报名费缴纳账户信息如下:注:必须公对公汇款,汇款时备注项目简称+标 包号。名称: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税号:91210112MA10W9AA36,开 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苏家屯支行,银行账户:21050144000600001204,银行行号:105221004009。4.3(1)报名资料:投标人将以下资料整理成一个 PDF 上传至邮银易采(https://cg.psbc.com/)(无需现场获取),报名资料提交后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报名材料进 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缴纳报名费,并在邮银易采 系统中上传缴费凭证,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潜在投标人即可在邮银易采获取电子版 招标文件。(具体获取方式可详见邮银易采-帮助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2)报名所需材料(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 授权人身份证且委托代理人须提供与委托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 1 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 养老保险证明(加盖公章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条提 供①或②即可)。(注:投标人报名多个标包的提供一份报名材料即可,需在材料中明确报名
失败重新招标时,对已购买过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不重复收取标书款。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标包号。报名材料及报名环节均不作为本项目资格审查的依据。)(3)投标人报名后若放弃 投标,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 3 天书面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4)如因招标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通过邮银易采平台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邮银易采平台对应项目(或包件)。本项目只接受投 标人加密并上传至邮银易采平台的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系统将不予接收。电子 投标文件须使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0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本项目将在现场(线下)及邮银易采平台电子开标大厅(线上)同时进行开 标,请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电脑、CA 证书等准时参加,线下开 标地点: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金廊万科中心 4 楼 402)。
七、其他
根据采购管理制度,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只有两家供应商可供选择的,则邀请 上述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磋商小组成员采用原评标委员会成员;若经两轮公开 招标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招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的,则邀请该供应商进行单一来源采
东限刹
购,谈判小组成员采用原评标委员会成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72 号
联 系 人:门老师
电 话:024-3192729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 1 号金廊万科中心
联 系 人: 肇朔
电 话: 024-24505089-8024
电子邮件: syhcgj1234zs@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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