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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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妇婴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采购公告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采购公告
沈阳市妇婴医院(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以下项目以院内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欢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式如下:
一、采购项目
购置签到机项目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5、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6、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若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书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
三、采购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到采购单位信息科领取,截止日期为2024年 7 月 29 日16:30,招标地点:沈阳市妇婴医院。
四、预算金额:3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万元(人民币)
五、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事宜请按下述电话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4-22862140
六、请投标人将投标价格及资质材料邮寄至沈阳市妇婴医院审计科(标注:购置签到机项目)孙月收,联系电话:15998358793,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31 日13:30。
沈阳市妇婴医院(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就以下项目以院内招标方式组织采购。
欢迎满足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式如下:
一、采购项目
购置签到机项目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
5、未挂靠、借用资质进行串标、围标、陪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6、提供的相关文件均真实、有效。若发现我单位提供的声明书不实时,我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特此声明。
三、采购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到采购单位信息科领取,截止日期为2024年 7 月 29 日16:30,招标地点:沈阳市妇婴医院。
四、预算金额:3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3万元(人民币)
五、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事宜请按下述电话联系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24-22862140
六、请投标人将投标价格及资质材料邮寄至沈阳市妇婴医院审计科(标注:购置签到机项目)孙月收,联系电话:15998358793,截止时间:2024年 7 月 31 日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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