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市教育局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市教育局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 项目名称 | 市教育局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市教育局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市教育局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100-04717
项目名称:市教育局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0,000.00
最高限价(元):2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服务需求和目标: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等要求,归属我单位基础教育科使用的《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组织人事科使用的《县(区)管校聘教师服务管理平台》、督导科使用的《责任督学管理平台》(以下统称:本系统)需要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等工作。最终获得本地公安部门认可的本系统的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和整改意见书。
服务需求:
★一、基本需求
1.履约期限:本项目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出具测评报告和整改意见书。
2.履约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
3.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4.履约期限内上门免费提供本项目中的需求和服务。
5.网络和电话支持:7*24小时。
6.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7.根据当前采购单位网络安全现状与等级保护的安全保障目标,在满足业务系统工作流程前提下,根据国家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当前规定及公安监管部门的要求下,包括但不限于遵循/引据如下的标准规范依据来开展项目服务:
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5070-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GB/T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二、业务需求
(一)项目建设目标
中标单位根据国家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当前规定及公安监管部门的要求使采购单位所属的本系统完成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出具符合国家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及本地公安部门认可的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及整改意见书。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为保证服务质量和响应及时,服务提供方需成立专门的项目测评小组。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工作组项目经理由具有高级信息安全等级测评资质的人员担任,并具备随时扩充测评人员的能力。
2.等级保护测评咨询服务。对采购人单位就等级保护工作的背景、流程、措施等各个环节提供全流程咨询服务。
3.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根据国家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当前规定及公安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本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当前规定及采购单位本地公安部门认可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和整改意见书。
4.测评整改咨询服务。通过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采购单位完成第三方审核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不符合项的整改,最终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审核,并获得权威认可机构的认证。
5.帮助采购单位整改、完善通过系统测评所需的各类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方案等测评所需的所有材料,并提供咨询服务。
6.商用密码合规建设整改服务
为了规范商用密码应用工作,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投标人须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商用密码系统建设标准来提供商用密码应用技术服务并提出相关整改建议。
(三)本项目服务系统: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本系统已经备案等保三级)、县(区)管校聘教师服务管理平台(本系统已经备案等保二级)责任督学管理平台(本系统已经备案等保二级)。
(四)项目交付成果
1.提供本系统符合国家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本项目一、基本需求7中要求的标准规范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当前规定及采购单位所属本地公安部门认可的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及整改意见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模板、各专项操作规程、各专项报告和各专项检测记录等全部测评相关材料)。
2.项目服务需求内容及要求中所约定的各类服务及相关材料。
(五)现场保障及驻场要求:根据系统测评实施期间提供现场保障及驻场服务。每名技术人员配备通讯设施,保证24小时随时沟通。中标单位要配备完善的办公用品、测试设备和工具等,其它有关本项目现场保障等设备自行解决。
(六)保密要求
1.中标技术服务单位应承担采购单位敏感信息的保密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需要复制对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复制,并将数据内容记录成表,签字确认。
2.中标技术服务单位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本项目的信息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项目和涉及双方单位信息安全、技术成果的任何内容。
3.中标技术服务单位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项目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采购单位关于该项目的任何信息。
4.中标技术服务单位如发现采购单位关于该项目的任何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
5.项目结束后,双方必须互相确认测评过程中提供的相关资料,相互承担保密责任。不论何种原因终止参与采购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将该项目之任何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或用于他用。
(七)其它要求
1.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中标技术服务单位要按照行业规范及相关行业管理要求开展工作。
2.本项目所有工作中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出具测评报告和整改意见书。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6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教育局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风采楼408室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0427-8650081
项目概况
市教育局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100-04717
项目名称:市教育局业务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260,000.00
最高限价(元):260,000
采购需求:查看
★项目服务需求和目标:
为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19)等要求,归属我单位基础教育科使用的《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组织人事科使用的《县(区)管校聘教师服务管理平台》、督导科使用的《责任督学管理平台》(以下统称:本系统)需要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等工作。最终获得本地公安部门认可的本系统的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和整改意见书。
服务需求:
★一、基本需求
1.履约期限:本项目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出具测评报告和整改意见书。
2.履约地点:采购单位指定的地点。
3.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4.履约期限内上门免费提供本项目中的需求和服务。
5.网络和电话支持:7*24小时。
6.现场支持: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7.根据当前采购单位网络安全现状与等级保护的安全保障目标,在满足业务系统工作流程前提下,根据国家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当前规定及公安监管部门的要求下,包括但不限于遵循/引据如下的标准规范依据来开展项目服务:
GB/T 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5070-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
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GB/T22240-2020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
★二、业务需求
(一)项目建设目标
中标单位根据国家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当前规定及公安监管部门的要求使采购单位所属的本系统完成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出具符合国家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及本地公安部门认可的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及整改意见书。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为保证服务质量和响应及时,服务提供方需成立专门的项目测评小组。小组至少由3人组成,工作组项目经理由具有高级信息安全等级测评资质的人员担任,并具备随时扩充测评人员的能力。
2.等级保护测评咨询服务。对采购人单位就等级保护工作的背景、流程、措施等各个环节提供全流程咨询服务。
3.系统等级保护测评。根据国家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当前规定及公安监管部门的要求完成本系统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提供符合国家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GB/T 28448-2019《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当前规定及采购单位本地公安部门认可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和整改意见书。
4.测评整改咨询服务。通过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采购单位完成第三方审核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不符合项的整改,最终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的审核,并获得权威认可机构的认证。
5.帮助采购单位整改、完善通过系统测评所需的各类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应急方案等测评所需的所有材料,并提供咨询服务。
6.商用密码合规建设整改服务
为了规范商用密码应用工作,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等有关法律法规,投标人须按照相关主管部门要求的商用密码系统建设标准来提供商用密码应用技术服务并提出相关整改建议。
(三)本项目服务系统:盘锦市中小学招生入学信息服务平台(本系统已经备案等保三级)、县(区)管校聘教师服务管理平台(本系统已经备案等保二级)责任督学管理平台(本系统已经备案等保二级)。
(四)项目交付成果
1.提供本系统符合国家等级保护2.0相关标准、本项目一、基本需求7中要求的标准规范依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当前规定及采购单位所属本地公安部门认可的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及整改意见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模板、各专项操作规程、各专项报告和各专项检测记录等全部测评相关材料)。
2.项目服务需求内容及要求中所约定的各类服务及相关材料。
(五)现场保障及驻场要求:根据系统测评实施期间提供现场保障及驻场服务。每名技术人员配备通讯设施,保证24小时随时沟通。中标单位要配备完善的办公用品、测试设备和工具等,其它有关本项目现场保障等设备自行解决。
(六)保密要求
1.中标技术服务单位应承担采购单位敏感信息的保密责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需要复制对方提供的相关资料时,应提交书面申请,在得到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复制,并将数据内容记录成表,签字确认。
2.中标技术服务单位主动采取加密措施对本项目的信息进行保护,防止不承担同等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项目和涉及双方单位信息安全、技术成果的任何内容。
3.中标技术服务单位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包括利用计算机进行检索、浏览、复制等)获取与项目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采购单位关于该项目的任何信息。
4.中标技术服务单位如发现采购单位关于该项目的任何信息被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
5.项目结束后,双方必须互相确认测评过程中提供的相关资料,相互承担保密责任。不论何种原因终止参与采购关于该项目的工作后,都不得将该项目之任何信息提供给第三方或用于他用。
(七)其它要求
1.根据采购单位的要求,中标技术服务单位要按照行业规范及相关行业管理要求开展工作。
2.本项目所有工作中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周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完成系统等级保护测评工作,并出具测评报告和整改意见书。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网络安全等级测评与检测评估机构服务认证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5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06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6日 09时05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教育局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田家镇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风采楼408室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0427-865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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