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视频拍摄制作快捷询价公告(2024-JL0803-F4017)
【招标公告】2024年视频拍摄制作快捷询价公告(2024-JL0803-F4017):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2024年视频拍摄制作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年视频拍摄制作
快捷询价公告
某单位拟以快捷询价方式组织2024年视频拍摄制作项目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2024年视频拍摄制作
二、项目编号:2024-JL0803-F4017
代理机构编号:ZKGS-ZB-20240189
三、采购需求/项目概况
2024年度教学竞赛制作视频,参照以往经验做法,同时为弥补拍摄人员不足的现状,将部分拍摄及制作任务进行外协,以确保取得最佳记录和竞赛效果。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5万元。单价最高限价为1万元/人/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等资质。
六、公告时间:2024年7月24日09时00分至2024年8月5日16时30分。
仅支持线下申领。投标供应商准备好报名材料至采购代理机构线下领取,领取前请注意检查,如因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座1507。报名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非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需提供);4.涉密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①现场递交: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地址(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理时将现场查验)。
②邮寄方式递交: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寄方式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地址。(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以代理机构签收报价文件的时间为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报价文件组成
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所有材料需提供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副本均需包含以下材料,盖章后按顺序胶装成册: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非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需提供);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涉密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等资质;
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0.报价一览表;
11.报价函;
12.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13.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14.交货清单;
15.供应商诚信承诺。(报价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5.1供应商必须如实编写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2供应商在提供报价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必须放弃报价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16.其他材料【如技术方案】。
八、评审时间及方法
(一)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2024年8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无法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的,可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注意:①采购需求中列出的所有商务、技术指标均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任何一条无法满足的,报价无效。②报价供应商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禁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报价,否则一经发现,将报告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供应商予以处罚。
九、服务费用
本项目收取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比例为标准,下浮15%收取中标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收取。
缴纳要求:中标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且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拒签合同。
开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249 0595 4110 401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邮 箱:zkgslngs@163.com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开 户 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 号:1249 0595 4110 401
(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助理
联系电话:024-28878178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
快捷询价公告
某单位拟以快捷询价方式组织2024年视频拍摄制作项目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2024年视频拍摄制作
二、项目编号:2024-JL0803-F4017
代理机构编号:ZKGS-ZB-20240189
三、采购需求/项目概况
2024年度教学竞赛制作视频,参照以往经验做法,同时为弥补拍摄人员不足的现状,将部分拍摄及制作任务进行外协,以确保取得最佳记录和竞赛效果。
四、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5万元。单价最高限价为1万元/人/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等资质。
六、公告时间:2024年7月24日09时00分至2024年8月5日16时30分。
仅支持线下申领。投标供应商准备好报名材料至采购代理机构线下领取,领取前请注意检查,如因报名材料审核未通过而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座1507。报名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非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需提供);4.涉密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一)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二)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①现场递交: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地址(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非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外还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理时将现场查验)。
②邮寄方式递交: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邮寄方式将报价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地址。(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以代理机构签收报价文件的时间为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报价文件组成
采取现场递交或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所有材料需提供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副本均需包含以下材料,盖章后按顺序胶装成册: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仅非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报价文件的需提供);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具有涉密系统集成资质或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等资质;
9.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0.报价一览表;
11.报价函;
12.技术指标参数响应偏离表;
13.主要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14.交货清单;
15.供应商诚信承诺。(报价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5.1供应商必须如实编写报价文件,对报价文件中提供的文件资料、图片影像、财务数据、资产情况及相应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2供应商在提供报价文件或现场核查时,如存在伪造文件资料,提供虚假图片影像、业绩合同、资料数据,造假和篡改财务数据及资产等情况,必须放弃报价资格并无条件接受相应处罚。
16.其他材料【如技术方案】。
八、评审时间及方法
(一)评审时间
评审时间:2024年8月6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序【无法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的,可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注意:①采购需求中列出的所有商务、技术指标均视为实质性条款、不允许负偏离,任何一条无法满足的,报价无效。②报价供应商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禁虚假响应、提供虚假材料、串通报价,否则一经发现,将报告监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供应商予以处罚。
九、服务费用
本项目收取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标准收取比例为标准,下浮15%收取中标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照3000元收取。
缴纳要求:中标服务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且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和拒签合同。
开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1249 0595 4110 401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价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邮 箱:zkgslngs@163.com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1-8号同方大厦A1507
开 户 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 号:1249 0595 4110 401
(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助理
联系电话:024-28878178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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