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辽河院区、妇产院区建立一键报警装置的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辽河院区、妇产院区建立一键报警装置的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盘锦市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中心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辽河院区、妇产院区建立一键报警装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辽河院区、妇产院区建立一键报警装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YYCG-202419
项目名称:辽河院区、妇产院区建立一键报警装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2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22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完成施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工程内容;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3.3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方式: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22日至 2024年7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 08:30分-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磋商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监督部门: 纪检监察部
纪检监察部电话: 0427-3276655
代理机构:
邮箱地址: 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8818010400100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中心医院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辽河院区、妇产院区建立一键报警装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YYCG-202419
项目名称:辽河院区、妇产院区建立一键报警装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22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22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三十日内完成施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工程内容;3.2本项目不得分包或转包;3.3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2日 至 2024年07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方式: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22日至 2024年7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 08:30分-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磋商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监督部门: 纪检监察部
纪检监察部电话: 0427-3276655
代理机构:
邮箱地址: 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068818010400100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中心医院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辽河中路3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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