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朝阳市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运行维护和维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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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朝阳市 | 采购单位 |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 项目名称 |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朝阳市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运行维护和维修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朝阳市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运行维护和维修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朝阳市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运行维护和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00-01664
项目名称: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朝阳市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运行维护和维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4,000.00
最高限价(元):374,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服务需求
1、 信用平台运维服务
(1) 信用信息数据库维护
(2) 行政信息报送管理维护
(3) 信用承诺管理系统维护
(4) 特定信用信息归集维护
(5) 信用查询系统维护
(6) 红黑名单数据维护
2、 信用网站运维服务
(1) 网站升级改版
(2) 网站专题页设计
(3) 网站巡检
(4) 网站运维
3、 城市信用监测咨询服务
二、 其他要求
1、 成交供应商须保证对采购人提供和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所有资料、文件、技术文档和信息、工程技术文件等予以保密。供应商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签订保密协议,严禁将数据及其他信息擅自篡改或泄露给第三方。
2、 成交供应商须派遣高水平的信息化专业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建设服务,负责人员应为供应商自有员工。
3、 免费提供1年运营维护,派遣至少1名工作人员驻场服务。
4、 成交供应商需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培训方案,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识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25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请供应商在投标授权人信息中准确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用于项目谈判。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朝阳燕都新城商务大厦B0401室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1736004038@qq.com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项目概况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朝阳市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运行维护和维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300-01664
项目名称: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朝阳市信用平台和信用网站运行维护和维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74,000.00
最高限价(元):374,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 服务需求
1、 信用平台运维服务
(1) 信用信息数据库维护
(2) 行政信息报送管理维护
(3) 信用承诺管理系统维护
(4) 特定信用信息归集维护
(5) 信用查询系统维护
(6) 红黑名单数据维护
2、 信用网站运维服务
(1) 网站升级改版
(2) 网站专题页设计
(3) 网站巡检
(4) 网站运维
3、 城市信用监测咨询服务
二、 其他要求
1、 成交供应商须保证对采购人提供和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所有资料、文件、技术文档和信息、工程技术文件等予以保密。供应商须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签订保密协议,严禁将数据及其他信息擅自篡改或泄露给第三方。
2、 成交供应商须派遣高水平的信息化专业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建设服务,负责人员应为供应商自有员工。
3、 免费提供1年运营维护,派遣至少1名工作人员驻场服务。
4、 成交供应商需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培训方案,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识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9日 00时00分至2024年07月25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评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 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评审系统上(辽宁政府采购网)。
2.本项目采取线上开评标的方式进行。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3.请供应商在投标授权人信息中准确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用于项目谈判。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朝阳市双塔区人民路1号朝阳燕都新城商务大厦B0401室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双塔区人民路1B三楼)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1736004038@qq.com
开户行: 详见采购文件
账户名称: 详见采购文件
账号: 详见采购文件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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