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凌海市2020-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打捆机采购
【招标公告】凌海市2020-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打捆机采购: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凌海市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凌海市2020-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打捆机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凌海市2020-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打捆机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凌海市2020-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打捆机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81-00538
项目名称:凌海市2020-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打捆机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40,000.00
最高限价(元):4,840,000
采购需求:自走式秸秆打捆机(水田)等(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及方式: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2、投标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标。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凌海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凌海市青年大街96号D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24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jzhhxmgl@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成都街支行
账户名称: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5706010400052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项目概况
凌海市2020-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打捆机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781-00538
项目名称:凌海市2020-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秸秆打捆机采购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40,000.00
最高限价(元):4,840,000
采购需求:自走式秸秆打捆机(水田)等(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二款第(三)项的情形:“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6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7月22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06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及方式: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liaoning.gov.cn 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不再受理投标人线下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2、投标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标。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投标人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投标人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凌海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凌海市青年大街96号D座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24号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jzhhxmgl@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成都街支行
账户名称:锦州和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65706010400052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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