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暖气管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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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营口市 | 采购单位 |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融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暖气管线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暖气管线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51-甲41号辽宁融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RH2024-07-003
项目名称: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暖气管线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9628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9628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暖气管线改造,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具体施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51-甲41号辽宁融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楼
方式:到辽宁融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51-甲41号),持(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上述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料审查以开标时审议结果为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51-甲41号辽宁融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51-甲41号辽宁融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事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6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5940793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融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51-甲41号
联系方式:王玉娉0417-2917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娉
电 话: 0417-2917888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暖气管线改造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51-甲41号辽宁融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RH2024-07-003
项目名称: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暖气管线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9628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0.9628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暖气管线改造,详见“第三章 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具体施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5日 至 2024年07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51-甲41号辽宁融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楼
方式:到辽宁融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51-甲41号),持(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上述加盖企业公章的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料审查以开标时审议结果为准。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51-甲41号辽宁融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51-甲41号辽宁融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相关事宜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西市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62号
联系方式:王先生159407933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融昊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51-甲41号
联系方式:王玉娉0417-2917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玉娉
电 话: 0417-2917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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