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电动轮减速机构等项目(BG2024060329)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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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本溪市 | 采购单位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电动轮减速机构等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电动轮减速机构等项目 (BG2024060329)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动轮减速机构等项目 (BG2024060329) (BGBCGFHGZYD240712143184)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领导,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电动轮减速机构等项目 (BG2024060329)
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提供近三年非煤矿山同类型(电动轮矿车)载重量186吨及以上新制电动轮或电动轮总成3份合同供货业绩(近3年为2021年及以后)及对应的结算发票且质量可靠。
(1)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
(2)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业绩资料按原件内容提供,便于核对真伪)。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营收规模: 需提供2022、2023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生产型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均可)
(1)营业执照;
(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及对应发票按原件内容提供);
(7)需提供2022、2023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生产型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预审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预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4年07月16日13时00分至2024年07月2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07月16日13时00分至2024年07月2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6.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6.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0.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7月15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电动轮减速机构等项目 (BG2024060329) (BGBCGFHGZYD240712143184)招标人为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领导,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电动轮减速机构等项目 (BG2024060329)
详见《项目需求清单》、补充说明及附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2)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要求提供近三年非煤矿山同类型(电动轮矿车)载重量186吨及以上新制电动轮或电动轮总成3份合同供货业绩(近3年为2021年及以后)及对应的结算发票且质量可靠。
(1)供货业绩需为投标方或准入方直接业绩。
(2)供货业绩必须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合同、增值税发票等业绩资料按原件内容提供,便于核对真伪)。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营收规模: 需提供2022、2023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生产型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彩色扫描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均可)
(1)营业执照;
(2)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5)法人授权委托书;
(6)供货业绩凭证(合同及对应发票按原件内容提供);
(7)需提供2022、2023两年任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生产型金额必须在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以供应商提供的国家税务总局各省电子税务网中的增值税纳税(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等)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系统中页面截图为准。资料真实性由委托方负责审核,供应商提供的页面截图一经查实伪造的,采购中心根据《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列入“灰名单”处理。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资格预审方法预审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预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2024年07月16日13时00分至2024年07月2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报名。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4年07月16日13时00分至2024年07月23日13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资格预审文件。
6.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6.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6.4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23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采购中心工程设备采购部领导 | 招标代理机构: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 |
地 址: | | 地 址: | 辽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路9号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 |
电 话: | *** | 电 话: | *** |
10.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2024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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