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维修机构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2024-JWLNYK-G1003)(第1包)
【招标公告】维修机构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2024-JWLNYK-G1003)(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营口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维修机构升级改造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维修机构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维修机构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2024-JWLNYK-G1003
2.3预算价:13.09万元
2.4建设地点:营口市西市区
2.5计划工期:1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维修机构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施工,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7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
3.9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提供注册成功的证明截图或已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申领
5.1申领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7月19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5.2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证明材料,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①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5.4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AHZBJTLN@163.com。
5.5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5日 9时30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本招标项目维修机构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施工招标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维修机构升级改造项目(二次)
2.2项目编号:2024-JWLNYK-G1003
2.3预算价:13.09万元
2.4建设地点:营口市西市区
2.5计划工期:1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维修机构升级改造项目(二次)施工,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名称),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7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投标人提供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3.8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网站(www.plap.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
3.9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提供注册成功的证明截图或已完成注册的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申领
5.1申领时间:2024年7月12日至7月19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5.2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5.3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证明材料,在线查询截图或承诺书;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8)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①投标人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5.4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AHZBJTLN@163.com。
5.5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5日 9时30分,地点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市场街道南京北街21号远东大厦7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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