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送风机电动葫芦等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鞍山市 发布日期:2024-07-13

【招标公告】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送风机电动葫芦等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鞍山市 采购单位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一发电、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送风机电动葫芦等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送风机电动葫芦等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送风机电动葫芦等(AGGCJSHGZHD240712142933)招标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送风机电动葫芦等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生产型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0)
(2)生产型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生产型营业执照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费用及相应的风险。
能力要求:投标方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供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鞍钢股份有限公司一发电、二发电分厂资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使用现场及时服务、维修。
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质量体系认证:生产型企业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且涵盖本类产品。
3、是否需要提供特种证:需要提供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以来同类业绩供货合同及相对应的合同销售发票至少1份。
审核通过后将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交到委托方,以便核实,如供方提供证明资料与电子投标文件不符,做虚假证明资料,一经核实,按公司及中心有关规定处理。
5、提供投标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公章)。
说明:以上提供资料均为原件扫描件。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7月12日08时05分至2024年07月19日08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7月19日08时15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室
招标公司: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鞍钢厂区正门内小白楼
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立山区中华北路25号
联系人:
***
联系人:
杨冰
电话:
***
电话:
0412-6736867

8.       专项治理举报电话
为落实上级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合作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如发现鞍钢国贸公司以及鞍钢招标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63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
9.       其他事项

 
2024年07月12日
                                                                    公章Epo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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