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凤城市弟兄山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丹东市 发布日期: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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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丹东市 采购单位 凤城市弟兄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凤城市弟兄山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4年凤城市弟兄山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凤城市弟兄山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682-00102
项目名称:2024年凤城市弟兄山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79,113.58
最高限价(元):1,279,113.58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一标段施工范围3个村修建沥青、水泥混凝土道路,总长4.857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长4.149公里,其中草河岭村总长2.969公里,有279米长路段2.5米宽,其余路面宽3米:东兴村总长0.398公里,路面宽3米;向前村总长0.782公里,路面宽3米。向前村水泥混凝土路长0.708公里,路面宽2.8米。管涵2座:长度*宽度6米*1.55米1座、4米*2.6米1座(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479,337.79
最高限价(元):1,479,337.79
采购需求:查看
第二标段施工范围2个村修建沥青、水泥混凝土道路,总长5.123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长4.947公里,其中马坊村总长3.219公里,路面宽3米;和平村总长1.728公里,路面宽3米。和平村水泥混凝土路长0.176公里,路面宽3米。管涵10座:长度*宽度8.米*1.8米1座、6米*1.8米2座、8米*1.55米1座、8米*2.05米1座、8米*1.35米1座、4米*1.55米2座、6米*1.55米2座(具体内容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辽财采〔2021〕153号文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单位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官方网站 )。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询价通知书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外,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一U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第二章 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备份文件外封面、封口格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解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6、无法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供应商,可以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形式线上参加,会议号:411 997 297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凤城市弟兄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凤城市弟兄山镇陈家村第四村民组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丹东凤城市凤凰城区凤铧街自来水公司综合楼101门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 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凤城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金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93480704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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