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沈阳局集团公司铁道物流2024灵山分公司粮食供应链服务发端短途运输作业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沈阳局集团公司铁道物流2024灵山分公司粮食供应链服务发端短途运输作业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铁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粮食供应链服务发端短途运输作业业务外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沈阳局集团公司铁道物流2024灵山分公司粮食供应链服务发端短途运输作业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4-06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阳局集团公司铁道物流2024灵山分公司粮食供应链服务发端短途运输作业业务外包项目(二次)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铁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业务外包的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包件划分等详见本公告附件1。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无。
5.售后服务及要求: 中标人能够提供24小时运输作业服务,在作业责任期间发生任何安全问题和货物损失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100%负责赔付。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业务外包执行标准和要求
1.投标人运输作业标准须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要求,按照招标人的作业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安排运输车辆到达货场,将货物运输至蒲河站铁路货场。
2.投标人需熟悉铁路货场运输业务,运输车队需要符合铁路运输作业需求,遵守货场内铁路各项安全规定,听从铁路工作人员指挥,按规定路线行走。能够合理安排作业人员班次,做到24小时随时运输作业,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自行承担。以上均需符合《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载加固实施细则》沈铁货【2018】394号、《沈阳局集团公司铁路货物装卸管理规则补充规定》沈铁货【2018】120号及《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的相关规定。
3.投标人需要具有公路运输和配送经验,有12辆或以上自有固定运输车辆和具备相关技术和符合相关驾驶资质的技术人员,车辆要求车况良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上路标准,车辆空载及装载后整体不高于3.9米,运输车辆全程需要有GPS轨迹,有完整的服务质量保证体系。
4.投标人在承运中不得中转和配运第三方货物。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将此项业务转包。如果此项业务未开展或作业数量未达到招标数量,立项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和经济赔偿。
5.投标人应对承运货物采取妥善的安全措施,应当按照足以保全货物的方式对承运货物进行防护。投标人承担责任的期间为货物在起运地交付时起至货物运至铁路运输最终到站时止。投标人负责提供并协调安装货物铁路和汽车车辆衬垫布料、塑料布等,并维护衬垫物确保货物装车前衬垫完好无损,衬垫物所有权不归属于投标人。投标人负责货物从中粮米业到铁路运输最终到站过程中的货物破损、丢失、污染等产生的损失。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按招标人货物当期销售发票价格赔偿,并由招标人决定是否将货物拉回至招标人指定仓库,所有返回货物拉回仓库后必须通知招标人指定管理员验收并由招标人指定管理员出具收货证明,由此产生的运输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6.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铁路货场治安、防火、防盗、铁路货场管理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由投标人全额赔偿经济损失。
7.投标人运输责任期间发生货损、货差、货物丢失等情况和天气等特殊原因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8.投标人应按道路货物运输合同执行,招标人按照合同约定考核投标人,如有违反约定和要求,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
9.投标人应对承运货物采取妥善的安全措施,应当按照足以保全货物的方式对承运货物进行防护。投标人负责安装、维护、修补货物铁路和汽运车辆衬垫布料、塑料布等。铁路运输和汽车运输衬垫布料应使用厚度不小于10毫米的粗毛毡,铺设于车体底部及四周侧面,侧面铺设高度不小于2米,P65车型衬垫布料总面积不小于112平方米,P70车型衬垫布料总面积不小于119平方米;塑料布铺设于车体底部衬垫布料之上,厚度不小于10丝,P65车型塑料布面积不小于48平方米,P70车型塑料布面积不小于51平方米。
10.投标人提供的运输车辆必须符合招标人的装载要求;车况良好,一个月内未装运过对食品存在污染的化学品,货厢铺垫及苫盖物齐全,保证运输责任期间无飘洒、无丢失、无混料。内壁无凹凸不平之处,无水渍、油渍,干燥清洁、无渗漏、无毒、无异味及其他污染物。根据货物实际情况做好承运货物的防雨、防雪、防潮、防鼠等措施。
11.投标人要在投标时做出承诺:中标后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车辆保险、人身保险等各项保险,保险费由投标人承担,并将各项保险凭证及信息交给招标人。如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保险事宜,而给招标人造成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全额赔偿。
12.投标人需遵守铁路及蒲河货场相关规定,遵守双方合同中货物包装与防护、运输服务管理要求及事项约定、违约责任等所有内容,遵守合同附件《现场管理考核制度》和《运输安全协议书》中的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商。
2.注册资金要求
无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时需提供复印件。
4.供货业绩要求
无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三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或集团公司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见文件相关要求)、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并缴纳国铁采购平台年度会员服务费或单次项目使用费。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文件获取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8.2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还。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文件工本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2本项目接受网上文件获取的时间为2024年7月9日8:00时起至2024年7月15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文件获取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参与。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
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5.3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29日9时(北京时间),地点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一层101开标大厅。地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相关信息
招 标 人:沈阳铁道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立项人:张欣媛
立项人电话:***
技术咨询人:王班
技术咨询人电话:1310881222
8.2代理机构相关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昆明湖街44号
联 系 人:***
电 话:024-62080849 15142688843(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电子邮件:50948770@qq.com
开户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财务科长:024-62080700
文件工本费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1
投标(谈判、履约)保证金财务联系人:024-62080847
开具工本费、服务费发票联系人:024-62080841
备注:文件工本费发票自行扫码开具,请认真填报开票信息,核实准确后“申请开票”。服务费发票为电子发票,由财务科开具后通过投标人报名邮箱发送至各投标人,如有问题请联系财务科。
2024年07月8日
附件1: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招标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不低于(%) | 备注 |
1 | A01 | 粮食短途运输作业业务外包 | | t | 45000 | 22.02 | 9 | |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中粮米业(沈阳)有限公司起到蒲河站铁路货场。
交货条件及交货状态:在规定的时间内作业完毕,并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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