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连山区四号路(葫金线至纵八路路段)、十号路(九号路至抚民街路段)及防护绿化工程—连山区十号路(九号路至抚民街路段)工程施工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4-07-09

【招标结果】连山区四号路(葫金线至纵八路路段)、十号路(九号路至抚民街路段)及防护绿化工程—连山区十号路(九号路至抚民街路段)工程施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葫芦岛市 采购单位 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连山区四号路(葫金线至纵八路路段)、十号路(九号路至抚民街路段)及防护绿化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沈阳东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
联系方式 ***
项目名称
连山区四号路(葫金线至纵八路路段)、十号路(九号路至抚民街路段)及防护绿化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140013768225
标段(包)名称
连山区四号路(葫金线至纵八路路段)、十号路(九号路至抚民街路段)及防护绿化工程—连山区十号路(九号路至抚民街路段)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421140013768225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7-08
公示结束日期
2024-07-1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建设工程信息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其他公示内容
监督部门
葫芦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刘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0429-3086333
招标人
葫芦岛市连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北路B7号楼
联系人
毕女士
电话
0429-8010020
邮箱
lsqcjg@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76号楼K
联系人
谢明泽
电话
18698947881
邮箱
liaoningzhuhui@163.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分数 投标报价 质量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1 沈阳东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94.12 10,003,572.60元 合格 167
2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
89.66 10,005,572.39元 合格 167
3 辽宁能科建工有限公司
87.23 10,003,372.21元 合格 167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负责人姓名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 沈阳东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宫辉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11226805)
2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
杨立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宁2642015201603313)
3 辽宁能科建工有限公司
高庆鹏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1212017201815834)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中标候选人名称 响应情况
1 沈阳东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2 朔方集团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施工总承包)]
3 辽宁能科建工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谢明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筑慧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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