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热监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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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大连市 | 采购单位 |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热监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热监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sykfqzxgs(cg)-202407
四、 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热监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kfqzxgs(cg)-202407
项目名称: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热监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万元;(响应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报价文件处理。)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供热监管技术服务采购(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注: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此期间供应商需完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保障平台在2025年4月底前平稳运行,持续按照项目采购需求开展有关工作。(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对固定、具有延续性,价格变化幅度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至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中国(大连)”网站(www.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再次分包、转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线上报名,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以一套PDF格式(加盖公章)发送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syjsgczx@163.com),邮箱中需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回复后,领取报名表后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9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每天9:00—12:0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接受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24年7月19日13:00时-13:3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不予接受。
接受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及时间:2024年7月19日13:30时(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与地点:2024年7月19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采 购 人: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联 系 人:***
七、采购代理机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安民街11号铁路会议中心南门办公楼603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热监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sykfqzxgs(cg)-202407
四、 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热监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7月19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kfqzxgs(cg)-202407
项目名称: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热监管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0万元;(响应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报价文件处理。)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供热监管技术服务采购(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注: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在此期间供应商需完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平台正式上线运行,保障平台在2025年4月底前平稳运行,持续按照项目采购需求开展有关工作。(在采购人落实下一年度预算的前提下,且本项目采购需求相对固定、具有延续性,价格变化幅度小,双方协商同意,可依据本次采购结果所签订的合同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至项目评审开始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中国(大连)”网站(www.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再次分包、转包。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线上报名,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竞争性磋商文件,潜在供应商请将以下资料扫描件以一套PDF格式(加盖公章)发送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syjsgczx@163.com),邮箱中需注明投标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
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回复后,领取报名表后方可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2.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7月9日起至2024年7月15日止,每天9:00—12:0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接受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24年7月19日13:00时-13:3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不予接受。
接受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及时间:2024年7月19日13:30时(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与地点:2024年7月19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采 购 人: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联 系 人:***
七、采购代理机构: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中山区安民街11号铁路会议中心南门办公楼603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2、采购人名称: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20】1086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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