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铁岭市 发布日期: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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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铁岭市 采购单位 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招标代理机构 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名称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200-00733
项目名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第三章   服务需求
项目概况:
1、 采购人: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2、 采购代理机构: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3、 项目名称: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公益惠民演出采购项目
4、 项目编号:JH24-211200-00733
5、 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全市各县市区
6、 验收标准及程序:按照响应文件要求及合同中相关规定执行。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验收报告:由采购人出具。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7、 付款方式:完成至少32场演出任务后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采购人以电汇方式一次性结算(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完成至少32场演出所需手续、提供合规票据)。
8、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供应商演出地点应覆盖全市各县市区,完成演出至少32场。
9、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供应商演出内容涵盖小品小戏二人转、秧歌戏、民族民间歌舞、反映铁岭家乡文旅歌曲等多种舞台艺术形式。
10、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供应商演出的节目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以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着力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发挥艺术聚人心、暖民心、强信心作用,符合意识形态要求。
11、服务要求;供应商每场演出演职人员应达到30人以上,每场演出节目具备专业水平,并包含曾经参加国家、省级展演获奖的节目。确保演职人员队伍年轻化,演职人员平均年龄在45周岁以下。供应商至少连续5年参加政府购买文化惠民演出活动。每场演出时长不低于90分钟。2场“家乡美”旅游歌曲演唱会要以反映铁岭本地歌曲为主,通过歌唱家乡、宣传家乡,增强人民群众的自豪感。供应商应具备演出许可证。
12.费用要求:本次活动为公益惠民性质,演出不得卖票或收取其他费用,不允许项目转包、分包。
13.悬挂演出标识一一“城市名称+公益惠民演出”,后面也可以“+剧种+剧目名称”。
14.宣传要求:投标人演出剧照或演出场景照片需标明演出单位、演出地点、演出内容、演出时间,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宣传公益惠民演出的重要意义,扩大社会影响。
15.安全要求:演出单位负责演出活动过程中安全工作,保证演出的顺利进行。
16、验收要求:此次公益惠民演出由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负责采购,并以实地观看、电话抽查、查验演出相关材料等形式进行监督。演出单位向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提交演出回执表、节目单、剧照。每场演出必须提交现场演出照片3张;每场演出材料须一次性上报齐全,不允许有补充材料上报;每场演出需报送“公益惠民演出”回执表;全年演出结束后,须报送总结。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1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铁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6号六楼开标室1房间)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1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请按照相关通知及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或其他不符合要求事宜等,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2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半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1.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同时执行,线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与现场递交备份投标文件(U盘)必须保持一致。并单独提供一张《电子评审系统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签字盖章。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因投标人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1.4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投标(响应)解密,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如有二次(含)以上报价项目,报价提交时间为报价端口开放后半小时内完成报价。
1.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在本单位使用可解密的电脑在线解密。
1.6不能到达现场的供应商投标备份文件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加密)方式,请发送至邮箱641195114@qq.com,联系人:李喜龙,联系电话:18104101988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铁岭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
联系方式: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铁岭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铁岭市凡河新区金沙江路39号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641195114@qq.com
开户行: 000000
账户名称: 000000
账号: 0000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申诗博
电  话: 13841067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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