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沈阳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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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2024年沈阳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2024 年沈阳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招标编号:CHZX-SYJTJ-2024-027)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4 年沈阳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 年沈阳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沈阳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 年沈阳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7月03日08时30分到2024年07月10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设计院
院内高层五楼无电梯)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16日14 时0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设计院
院内高层五楼无电梯)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HZX-SYJTJ-2024-027
项目名称:2024 年沈阳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0 元
最高限价(元):70,000.00元
采购需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交通运输
部令2018年第8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交
运规(2019)7号)及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对年度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检查工作要求,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委托第三方开展全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03日至2024年07月10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
分至16时30分(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
五楼无电梯)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
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
五楼无电梯)
5、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煤炭设计院院内高层
五楼无电梯)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政府采购质疑函范
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8、其他补充事宜
1)请将招标文件费公对公汇入下列账号,备注“安全检查采购文件费”即可。
开户行名称:中信银行沈阳沈河支行
单位名称: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8112901012400494309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准备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无需提供)。
(4)采购文件费汇款凭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5147574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长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
联系人: ***一、刘子丰、林松、任松、李学峰
电 话: ***
电子邮件: 32966549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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