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下房子村自来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下房子村自来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下房子村自来水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下房子村自来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下房子村自来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422-00063
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下房子村自来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47,306.00
最高限价(元):747,306
采购需求:查看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下房子村自来水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与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允许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予以拒绝;(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可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同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现场磋商:供应商应当派工作人员参与现场磋商。
5、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永陵镇罕王路6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恒大华府南门东侧临街门市(辽宁程信管理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cxxmgl@126.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抚顺东洲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717080102000000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项目概况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下房子村自来水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422-00063
项目名称: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下房子村自来水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47,306.00
最高限价(元):747,306
采购需求:查看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下房子村自来水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工程类项目。 (2)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供应商应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企业规模。 (3)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与本项目的建造师不允许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否则予以拒绝;(3)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的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7月09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8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时限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可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如供应商无法在规定的时间成功进行电子解密,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负有任何责任。同时供应商需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关于具体的备份文件的格式、存储、密封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现场磋商:供应商应当派工作人员参与现场磋商。
5、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永陵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永陵镇罕王路67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恒大华府南门东侧临街门市(辽宁程信管理公司二楼)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cxxmgl@126.com
开户行: 盛京银行抚顺东洲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717080102000000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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