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隐斜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单一来源)(2024-JKEKYY-W5052)(第1包)
【招标公告】隐斜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单一来源)(2024-JKEKYY-W5052)(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隐斜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隐斜计单一来源需求公示
我部就隐斜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设备生产、经销企业进行质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将承担被追究的风险。
一、项目名称:隐斜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JKEKYY-W5052项目信息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军队采购法律、法规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营业执照包含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六)对设备参数提出质疑时需提供纸质版盖公章正式质疑函。
(七)公示方不承诺对质疑作出正式回复。
五、单一来源采购理由:经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仅有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企业具有隐斜计的医疗器械注册信息,现计划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单一来源供应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七、公示时间、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日至7月9日(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次采购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结果处理
公示期结束后,若有其他合格供应商响应的,则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若无其他供应商响应,确定为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对本次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在公示期内按照要求网上递交响应材料,并以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军队单位可)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81840590@qq.com),发送文件名格式(xxx项目+xxx公司)。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
办公电话:***
邮箱:381840590@qq.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24-28845207
2024年7月2日
我部就隐斜计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公示,欢迎符合条件的设备生产、经销企业进行质询。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单位联系,匿名质疑、投诉不受理,虚假、恶意的质疑和投诉将承担被追究的风险。
一、项目名称:隐斜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4-JKEKYY-W5052项目信息
序号 | 采购物资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算 (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
1 | 隐斜计 | 台 | 1 | 9 | 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 医院指定科室 | | |
预算 (最高限价) | 9万元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军队采购法律、法规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营业执照包含医疗器械经营资质。
(六)对设备参数提出质疑时需提供纸质版盖公章正式质疑函。
(七)公示方不承诺对质疑作出正式回复。
五、单一来源采购理由:经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仅有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企业具有隐斜计的医疗器械注册信息,现计划按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六、单一来源供应商: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七、公示时间、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7月3日至7月9日(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次采购公告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结果处理
公示期结束后,若有其他合格供应商响应的,则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若无其他供应商响应,确定为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对本次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在公示期内按照要求网上递交响应材料,并以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军队单位可)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381840590@qq.com),发送文件名格式(xxx项目+xxx公司)。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联系人:***
办公电话:***
邮箱:381840590@qq.com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024-28845207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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