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4年黑山县绕阳河镇车屯村文化活动广场及道路等4个工程(绕阳河镇车屯村)
【招标结果】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4年黑山县绕阳河镇车屯村文化活动广场及道路等4个工程(绕阳河镇车屯村):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锦州市 | 采购单位 | 黑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4年黑山县绕阳河镇车屯村文化活动广场及道路等4个工程(绕阳河镇车屯村)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黑山县信安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监督部门
黑山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贾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13704962821
项目名称
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4年黑山县绕阳河镇车屯村文化活动广场及道路等4个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70012687026
标段(包)名称
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4年黑山县绕阳河镇车屯村文化活动广场及道路等4个工程(绕阳河镇车屯村)
标段(包)编号
202421070012687026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6-28
公示结束日期
2024-07-0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其他公示内容
无
招标人
黑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锦州市黑山县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64552198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3583951979@qq.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黑山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贾先生
监督部门电话
13704962821
项目名称
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4年黑山县绕阳河镇车屯村文化活动广场及道路等4个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70012687026
标段(包)名称
锦州市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四五”规划项目库项目2024年黑山县绕阳河镇车屯村文化活动广场及道路等4个工程(绕阳河镇车屯村)
标段(包)编号
202421070012687026001
标段(包)性质
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公示开始日期
2024-06-28
公示结束日期
2024-07-01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
其他公示内容
无
招标人
黑山县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锦州市黑山县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64552198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天成雅典10号楼99号
联系人
***
电话
***
邮箱
3583951979@qq.com
中标候选人附件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分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服务期(日历天) |
---|---|---|---|---|---|
1 | 黑山县信安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 89.98 | 1,052,487.67元 | 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60 |
2 | 辽宁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82.47 | 1,048,739.26元 | 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60 |
3 | 辽宁新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9.21 | 1,053,596.99元 | 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 60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黑山县信安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 齐晏弘 |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辽2212 021202 204020) |
2 | 辽宁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王宇佳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2 023202 339212) |
3 | 辽宁新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杨信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辽221111231466)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黑山县信安市政公用工程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2 | 辽宁源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3 | 辽宁新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施工总承包)]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奥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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