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清原县垃圾填埋场设备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清原县垃圾填埋场设备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抚顺市 | 采购单位 | 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清原县垃圾填埋场设备耗材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清原县垃圾填埋场设备耗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原县垃圾填埋场设备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423-00050
项目名称:清原县垃圾填埋场设备耗材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4,400.00
最高限价(元):424,4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将货运输到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0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解密,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长岭街3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楼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cczbgszfcg@163.com
开户行: 工行抚顺分行露天支行
账户名称: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705021009248047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项目概况
清原县垃圾填埋场设备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423-00050
项目名称:清原县垃圾填埋场设备耗材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4,400.00
最高限价(元):424,400
采购需求:查看
清原县垃圾填埋场设备耗材采购项目货物需求 | ||||||
序号 | 配件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技术参数 | 备注 |
1 | 酸性清洗剂 | 清洗剂 | 桶 | 70 | 酸性水溶液,主要包含蚁酸及酸性药剂杀菌剂等,要求PH范(1-1.5),浓度范围(31%-36%),需求为合成稳定产品。满足处理渗滤液反渗透清洗要求。酸性清洗剂必须是达到渗滤液处理车间原有设备使用要求,并满足垃圾渗滤液处理原有设备正常运行条件,处理垃圾渗滤液出水效果要符合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外观:液体,颜色:无色 ,沸点:100 C.,黏度: <5 mPa.s(20摄氏度条件下) ,相对密度1.12(水=1)。 | |
| | 酸性,液态,25kg/桶 | | | | |
2 | 碱性清洗剂 | 清洗剂 | 桶 | 180 | 碱性水溶液,主要包含氢氧化钠及表面活性剂等,PH范(12.5-13.5),需求为合成稳定产品。满足处理渗滤液反渗透清洗要求。碱性清洗剂必须是达到垃圾渗滤液处理车间原有设备使用要求的清洗剂,并满足垃圾渗滤液处理原有设备正常运行条件,处理渗滤液出水效果要符合国家省市环保部门相关要求。 外观:液体,颜色:浅褐色,沸点:100 C.,黏度: <5mPa.s (20摄氏度下) ,相对密度:1.07 (水=1)。 | |
| | 碱性,液态,25kg/桶 | | | | |
3 | 阻垢剂 | 阻垢剂: | 桶 | 36 | 特异性聚羧酸的水溶液,控制无机鳞形成盐和颗粒污染在膜表面的沉积。防止二氧化硅污染,控制可溶性、不溶性铁、硫酸盐和氟化物,与所有主要膜兼容。形态:液体颜色,浅黄,冰点:0至-10℃,pH值:<2,对硫酸盐阻垢率≥50%,对碳酸盐阻垢率≥40%。 | |
| | 25KG/桶 | | | | |
4 | 洗硫剂 | 洗硫剂,液态,黄绿色,25kg/桶 | 桶 | 12 | 外观黄绿色,透明,密度1.0-1.2,PH13-14,适用于纳滤、反渗透膜等有效去除硫单质及含硫化合物、有机污染物清洗去除。 | |
5 | 折叠滤芯 | 20寸大通量折叠滤芯 | 支 | 90 | 需与原设备匹配 | |
6 | 高压泵机油 | 高压泵机油:1L/瓶 | 升 | 100 | 高压泵机油:1L/瓶 | |
7 | 活性炭 | 空气除臭设备活性炭 | 立方米 | 1 | 需与原设备匹配 | |
8 | 等离子交换系统 | 包含树脂罐以及(上下布水器安装件),循环清洗装置,树脂40袋 | 套 | 1 | 需与80吨每日渗滤液处理设备匹配 | |
9 | 轻型立式多及离心泵 | | 台 | 1 | Q:10m³/H,H:25.5m,P:1.1kw, n:2900r/min | |
10 | 脱硫塔用空心球 | | 立方米 | 1 | 白色空心球,需与原设备匹配 | |
12 | 渗滤液处理设备充油压力表后卡套直通接头及组件 | | 套 | 1 | 需与原设备匹配 | |
11 | 易损件及耗材 | | 批 | 1 | 需与原有设备完全匹配,包含控制器单元、ph传感器单元、设备空气开关等所需的备件。 | 固定总价2万元 |
注:1、以上采购物品及药剂需与原设备匹配,如有需求可进行现场踏勘。 2、如有规格不同,按采购总量自行换算数量。 3、供应厂家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清洗药剂指导配比等售后服务(提供承诺函)。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将货运输到清原满族自治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车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5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7月0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备份U盘(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3、开标现场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或远程解密,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解密时限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清原满族自治县清原镇长岭街30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楼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cczbgszfcg@163.com
开户行: 工行抚顺分行露天支行
账户名称: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 07050210092480472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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