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预告】[施工][沈阳市]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土建施工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施工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06-26
【招标预告】[施工][沈阳市]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土建施工建设工程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施工: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辽宁 沈阳市 |
采购单位 |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土建施工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资格预审结果 |
项目及标段名称
| 沈阳地铁10号线工程(张沙布~丁香街)土建施工
| 标段(包号)
| 210101TP001022494001001
| 招标人
|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资格预审时间
| 2024年06月24日 10时00分
| 资格预审地点
| 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2开
| 预审合格申请人名称
|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
|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招投标交易平台: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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