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开发区地下空间探测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沈阳市 发布日期:2024-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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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沈阳市 采购单位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开发区地下空间探测检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4年开发区地下空间探测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开发区地下空间探测检测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32-00115
项目名称:2024年开发区地下空间探测检测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3,250,000.00
最高限价(元):3,2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按照《沈阳市2021年城市道路隐忠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沈阳市排水设施养护工作导则》文件要求,必须聘请专业技术团队采用探地雷达、CCTV、QV先进设备进行道路雷扫检测和地下空间探测排查。根据2024年开发区城建项目投资计划,对经开区道路和地下管网,汛期前、汛期后两次探测和进行排查。对经开区内地下空间及地下管网进行探测排查。
二、服务内容
(1)对本项目包组1指定街路约100公里道路进行探地雷达检测和约50公里排水管线进行状况检测或约1000公里点位状况调查。及时发现道路地下空洞、脱空、疏松及富水体等病害体隐患,并及时复核、验证。对检测出来的地下病害体隐患评估风险等级、提出处置建议、形成最终成果结论报告;
(2)利用探地雷达、CCTV、QV、潜望镜、爬行机器人(全地形机器人)、声呐等先进设备进行道路雷扫检测、地下空间探测排查、排水管线检测及点位调查;
(3)管道内破裂、堵塞、下沉、渗漏、腐蚀、接口错位等缺陷及运行状况的检测;
(4)管路淤积、排水不畅等原因的调查;
(5)管道内混接入情况调查;
(6)检测管网所有井室的缺陷情况;
(7)供应商必须自备设备,确保连续作业;
(8)在项目开工后直至竣工,项目实施现场发生的现场障碍清理费、卫生费、治安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供应商负责做好检测场地周围涉及地下管线和环境以及已完项目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若发生损伤或损坏,供应商必须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10)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合理性服务;
(11)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道路、管道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和市场自行报价,凡影响投标报价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中,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三、成果报告要求
1、内容
包括出具检测报告,应包括成果表数据、检测录像数据、缺陷照片数据、缺陷分布图数据、检测报告书等、电子文档、修复建议等。
2、编制要求
检测报告必须包括:工程名称(或合同号)、检测时间、地名、路名、录像文件(带)编号、开始/结束井编号、形状、各管段长度、管径、材质、检测方向、缺陷位置、分布时钟、代码级别及缺陷照片等,对于连续性缺陷还应注明起/止位置和长度。
 3、影像资料要求
1)缺陷的类型和代码宜在现场确认并记录。现场检测完毕后,应由第二者根据录象复核;
2)缺陷的几何尺寸应比照管径或相关物体的尺寸判定;
3)对无法确定的缺陷类型或等级必须在评估报告中加以说明;
4)缺陷图片应采用现场抓取最佳角度和最清晰图片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观看录像抓取图片方式;
4、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后,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本的成果文件;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时保质提供成果报告,以便采购人安排其他工作的开展。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3,250,000.00
最高限价(元):3,25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按照《沈阳市2021年城市道路隐忠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沈阳市排水设施养护工作导则》文件要求,必须聘请专业技术团队采用探地雷达、CCTV、QV先进设备进行道路雷扫检测和地下空间探测排查。根据2024年开发区城建项目投资计划,对经开区道路和地下管网,汛期前、汛期后两次探测和进行排查。对经开区内地下空间及地下管网进行探测排查。
二、服务内容
(1)对本项目包组2指定街路约100公里道路进行探地雷达检测和约50公里排水管线进行状况检测或约1000公里点位状况调查。及时发现道路地下空洞、脱空、疏松及富水体等病害体隐患,并及时复核、验证。对检测出来的地下病害体隐患评估风险等级、提出处置建议、形成最终成果结论报告;
(2)利用探地雷达、CCTV、QV、潜望镜、爬行机器人(全地形机器人)、声呐等先进设备进行道路雷扫检测、地下空间探测排查、排水管线检测及点位调查;
(3)管道内破裂、堵塞、下沉、渗漏、腐蚀、接口错位等缺陷及运行状况的检测;
(4)管路淤积、排水不畅等原因的调查;
(5)管道内混接入情况调查;
(6)检测管网所有井室的缺陷情况;
(7)供应商必须自备设备,确保连续作业;
(8)在项目开工后直至竣工,项目实施现场发生的现场障碍清理费、卫生费、治安费等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9)供应商负责做好检测场地周围涉及地下管线和环境以及已完项目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若发生损伤或损坏,供应商必须及时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10)采购人要求的其他合理性服务;
(11)供应商可自行踏勘现场,熟悉现场道路、管道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资料,结合企业自身实力和市场自行报价,凡影响投标报价的所有费用,均包含在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中,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
三、成果报告要求
1、内容
包括出具检测报告,应包括成果表数据、检测录像数据、缺陷照片数据、缺陷分布图数据、检测报告书等、电子文档、修复建议等。
2、编制要求
检测报告必须包括:工程名称(或合同号)、检测时间、地名、路名、录像文件(带)编号、开始/结束井编号、形状、各管段长度、管径、材质、检测方向、缺陷位置、分布时钟、代码级别及缺陷照片等,对于连续性缺陷还应注明起/止位置和长度。
 3、影像资料要求
1)缺陷的类型和代码宜在现场确认并记录。现场检测完毕后,应由第二者根据录象复核;
2)缺陷的几何尺寸应比照管径或相关物体的尺寸判定;
3)对无法确定的缺陷类型或等级必须在评估报告中加以说明;
4)缺陷图片应采用现场抓取最佳角度和最清晰图片的方式,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观看录像抓取图片方式;
4、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后,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提供书面及电子版本的成果文件;
5、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按时保质提供成果报告,以便采购人安排其他工作的开展。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服务期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的相关规定政策(含监狱企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包含工程测量专业)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1日 09时00分至2024年06月28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7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号铁西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报名时,在报名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代理机构能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2、投标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形式,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3、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号街18甲2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02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ysyzb@163.com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 辽宁尧舜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1541069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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