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宾县2022年小型水库消隐除患结余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辽宁抚顺市 发布日期:2024-06-21

【招标公告】新宾县2022年小型水库消隐除患结余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抚顺市 采购单位 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宾县2022年小型水库消隐除患结余资金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宾县2022年小型水库消隐除患结余资金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宾县2022年小型水库消隐除患结余资金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422-00002
项目名称:新宾县2022年小型水库消隐除患结余资金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45,736.00
最高限价(元):645,736
采购需求:查看
包含25个水库,小(一)型水库16座,分别为夹河北、得胜、龙头、白家、红石、李家、莫家沟、砬咀、徐大沟、关门砬子、查家、火石、六道、皇寺、林子头、大块地水库;小(二)型水库9座,分别为刘家、红旗沟、砬子沟、苇塘沟、库仓沟、尹家、瓦子沟、朝阳、三八水库。共涉北四平乡、大四平镇、红庙子乡、平顶山镇、上夹河镇、旺清门镇、新宾镇、永陵镇、榆树乡共9个乡镇。主要建设内容为坝顶路安装照明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附资格证书及注册证书)并持有水利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3)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凡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5)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6月20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6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开标现场各投标人需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等电子设备,进行登录报价解密等相关操作。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第一章供应商须知表条款17.1要求,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省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水务局
地  址: 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青年路34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规划街5-47号楼3号门市
联系方式: ***
邮箱地址: lnbh8888@163.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 辽宁佰和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648608000013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辽宁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