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度施工单位诚信企业库及零星维修企业库项目招标公告(2024-JHHDKI-G1004)(第1包)

所属地区:辽宁葫芦岛市 发布日期:2024-06-20

【招标公告】2024年度施工单位诚信企业库及零星维修企业库项目招标公告(2024-JHHDKI-G1004)(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辽宁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辽宁 葫芦岛市 采购单位 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某部2024年度施工单位诚信企业库及零星维修企业库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某部2024年度施工单位诚信企业库及
零星维修企业库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2024年度施工单位诚信企业库及零星维修企业库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某部2024年度施工单位诚信企业库及零星维修企业库项目
2.2项目编号:2024-JHHDKI-G1004
2.3建设地点:葫芦岛
2.4招标单位:某部
2.5履约期限及工期:
2.5.1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2工期:以签订合同条款为准。
2.7招标范围:
2.7.1诚信企业库入围10家投标单位:负责实施有经费预算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不含)以下的零星工程项目。
2.7.2日常零星维修入围6家投标单位:从诚信企业库入围10家投标单位中通过摇号抽签方式选取6家企业建立场站日常零星维修企业库,负责实施:1.有经费预算5万元(含)以下的零星维修项目;2.有经费预算5万元以上至30万元以下(不含)的零星工程项目。
2.8质量要求:国家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投标人不足10家,不得开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参与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注册,事先未注册的,可先行领取招标文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登记。
3.3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
3.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3.5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以及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或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以及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并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6要求投标人近3年有一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的是30万元以上整修、翻修、维修、改造、附属配套工程、道路工程等,不包括新建建筑单体工程。
3.7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8企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履约情况良好。
3.9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3.10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设置有保密机构,有相关保密制度措施,无保密管理不良信誉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6月26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分,下午14:30时至16:30分。
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gczb_mfx@163.com。
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书面声明;
(4)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含港澳台)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企业资质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要求3.5); 
(7)项目经理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要求3.7);
(8)企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履约情况良好的书面声明或查询截图;
(9)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良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的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良记录;未被“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军队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
(11)非联合体投标的书面声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0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7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3开标时间和地点为2024年7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 (ccgp.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某部
联 系 人:刘先生、孟先生
电    话:***
地    址:葫芦岛市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箱:lngczbyxgs@126.com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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